法身与法相(法身和法相)

法相是什么意思?
“法相”是佛教术语,指诸法之相状,包含体相(本质)与义相(意义)二者。“法相”与“法身”的区别在于法相是一个包含外延与内涵的,是法的象;法身好比道的法则法身法相包含分身,分身也反包含之。
民国以来,最先由欧阳昌明渐居士提出了法相与唯识分宗的意见,即是要把法相与唯识,作分别的研究。问题提出后,即引起太虚大师的反对︰主张法相唯识不可分,法相必归宗于唯识。一主分,一主合,这是很有意义的讨论。民国以来,在佛教思想上有较大贡献的,要算欧阳氏的内学院和大师的佛学院,但在研究的主张上便有此不同。
内容简介
先说到两家的同异,主张要分的,因为内学院在研究无著、世亲的论典上发现了它的差别,即是虽都谈一切法,却有两种形式︰一是用五蕴、十二处、十八界的蕴处界来统摄一切法。一则以心、心所、色、不相应、无为来统摄一切法。
因此方法的差异,他们觉得《集论》、《五蕴论》等是法相宗;《百法论》和《摄大乘论》等是唯识为宗。应将它分开来研究,所以他们说法相明平等义,唯识明特胜义等十种差别(见〈瑜伽师地论序〉),以显其异。
虚大师以为︰法相唯识都是无著、世亲一系,法相纷繁,必归到识以统摄之,否则如群龙无首。因觉分宗的思想,不啻把无著、世亲的论典和思想割明迅基裂了。
实在说,两家说法都有道理,因为无著、世亲的思想是需要贯通的,割激谨裂了确是不大好。但在说明和研究的方便来说,如将无著系的论典,作法相与唯识的分别研究,的确是有他相当的用意。
法身和法相一样吗?
法相 一个包含外延与内涵的 是法的象 法身好比道的法则法身法相包含分身 分身也反包含之
法相是什么?
【法相】
指诸法之相状。包含体相(本质)与义相(意义)二者。《大毗婆沙论》卷一二九云∶‘唯佛世尊究竟了达诸法性相,亦知势用,非余能知。’陈译《摄大乘论释》卷六云∶‘如来之智于法体及法相皆无障碍。’又《成实论》卷一〈众法品〉云∶‘阿难是大弟子,通达法相。’卷二〈碰丛历四法品〉云∶‘了义修多罗者谓是义趣不违法相,法相者随顺比尼。比尼名灭,如观有为法常乐我净则不灭贪等;若观有为法无常苦空无我则灭贪等,知无常等名为法相。’以上皆谓法的体相为法相。
《解深密经》卷二〈一切法相品〉云∶‘诸法相略有三种。何等为三?(一)遍计所执相、(二)依他起相、(三)圆成实相。’后瑜伽派建立五位百法,以分别诸法之性相,称为法相宗,与提倡法性一如的法性宗对立。《华严经随疏演义钞》卷三十八云∶‘若法相宗,遍计依他所明二义唯约于事,圆成二义方是于理。今法性宗,遍计理无,依他无性,即是于理,非有即有是理彻于事,有即非有即事彻郑拿于笑搜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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