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经里讲各种自杀的业因的信息

佛法中关于杀生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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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彼比丘。观活地狱。第二别处。名刀轮处。彼业果报。众生何业生于彼处。彼见闻知。若心贪物。如是因缘而杀众生。欲得命因。以刀杀生。彼人如是。以此因缘而不忏悔。复教他杀。业业普遍。如前所说。彼人以是恶业因缘。身坏命终。堕彼地狱。生刀轮处。彼处火燃。周围铁壁高十由旬。彼地狱处。大火常燃。人间之火。于彼处火。如云相似彼地狱处。常有铁火速著其身。彼热铁火割彼人身。碎如芥子。散烧劈裂。一切雨铁。譬如此间阎浮提中夏月水雨。彼处十方。遍雨热铁。多与苦恼。彼地狱人。虽被劈裂而常不死。以是恶业之果报故。如是割身。寻割寻生。彼刀轮处。有刀叶林。其刃极利。复有两刃。刃头下向。遥望彼林。青而有汁。与水相似。彼诸罪人饥渴恼急。同业苦者唱唤走赴。既入彼林。以业因故。周遍雨刀。劈其身体。又复彼人贪自命故。食养众生。则是诳他。彼业果报。如是如是。心业画师。画地狱衣。如是地狱不善业画。如是如是地狱受苦。彼业所摄。彼于地狱。如是无量百千年岁常被劈裂。乃至恶业未坏未烂。业气未尽。心业画师画文不灭。广说如前。
又彼比丘。观活地狱第三别处。名瓮熟处。彼业果报。众生何业生于彼处。彼见闻知。彼杀生人。若杀骆驼。若杀猪羊。若杀众鸟。若马若兔。若罴若熊。有毛畜生。为食其肉。欲令毛脱。活烧活煮。若置汤中。彼人以是恶业因缘。身坏命终。堕活地狱。生瓮熟处。恶业种子。相似果报。置铁瓮中。煎煮极热。犹如熟豆。如是无量百千年岁。在彼地狱大火煮之。心业画师所画之衣。破坏烂尽。彼地狱处尔乃得脱。次受残业。次受气业。如前所说。乃至若生天人之中。命则短促。彼修行者。于内法中。随顺正法。观察法行。作是思惟。彼比丘。如是观察活大地狱瓮熟处已。当云何耶。彼见闻知。或天眼见。彼比丘。第一勇猛。能破魔军。度生死海。能以戒水灭欲心火。能以慈水灭嗔心火。能以甚深因缘灯明除痴心暗。如是比丘。则能速渡生死大海。
又彼比丘。观活地狱第四别处。名多苦处。众生何业生于彼处。业因种子。相似果报。若人种种苦逼众生。然彼众生命犹不尽。所谓木压令其受苦。若以绳悬。若以火头若烧。若柱若系其髻而以悬之。若以烟熏令受苦恼。若于道上牵令疾走。若置地上棘刺之中。令受苦恼。若扑著地。若高险处。推之令堕。若以针刺。若以绳缚。若令象蹈。若掷在空。下未至地以刀承之。令受苦恼。若著沙上。若以石镇。若以杖打。若挟其头。若令小儿详打戏弄。众苦恼之。若置热处。若置冰中。若以水渍。若以沉水。若以衣水掩面漫口。若系著树。若悬树枝。令受苦恼。若在险岸。临峻怖魄。若送与怨。令其种种方便苦治。若拔其阴。若挟其指。若拔其毛。若转铁轮以劈其头令受苦恼。若洋白镴铅锡铜等。灌其身体。若割其鼻。若以利铁若尖木等。贯其粪门阴密之处。令受苦恼。若以水淋。若以绳系。块上挽曳。若以灯须周匝遍炙。若拔其发。若以恶虫令唼食之。若捩其皮。若牵若推。若急速疾抖擞其身。若置镬中汤火煮之。令受苦恼。若以砖打。若以盐等涂其身体。若以尘土。若以麨等掩其口面。若以橐筒置粪门中。鼓橐吹之。若以利刀劈其足指。若以气吹。不使出声。若以浮石急揩其身。若割手足。若驱长行。若遮所须。若系其咽。黄蓝花中来去曳之。若以种种杂杂脂腻而灌其口。若以金宝种种财物。若打若压。若作乐具。若打射等。若打令肿。肿上复打。若以绳悬推令极高。然后堕地令受苦恼。此如是等无量种种诸苦恼事。触恼众生。彼人以是恶业因缘。身坏命终。堕活地狱。名多苦处。恶业相似。得相似果。如是地狱。十千亿种不可具说。此极苦恼。具说如上。彼一切苦。自业自受。地狱地处。心业画师。爱笔所画。不善分别。为种种彩。所爱妻子。以为彩器执著因缘。以为坚牢。身自作业。自得苦报。非父母作。乃至恶业未坏未烂。业气未尽。于一切时。常受不息。彼处退已。若于前世过去久远有善业熟。则不堕于畜生饿鬼。若生人中同业之处。受余残业。常为王罚。若打若缚。斗诤怖畏。为一切人之所诬抂。常受重苦。善友知识。妻子眷属。亲旧主人之所憎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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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中有关自杀问题的释疑
佛教中所说自杀有罪的意思是指那些:“畏罪自杀的,家人处在危难之时没有离苦得乐的情况下。例如:家人特别是父母,幼儿某一人病了没有得到很好的治疗,或者天灾人祸没有得到解脱的。他行之自杀是有罪的。如果是舍己救人时出了意味死亡的不但没有罪而是有功之人呢。总之,佛教是一种大慈大悲的心态,为众生而死者有功,为自己逃避责任而家亲不顾者有罪,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是自己的业力所感,任何人都无法改变的自然规律。
佛教怎么看待自杀的
自杀 (社会现象术语)
自杀是指个体在复杂心理活动作用下,蓄意或自愿采取各种手段结束自己生命的行为。自杀作为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学者们对其分类有不同的看法。
19世纪末,法国社会学家涂尔干因其对自杀原因的解释和分类信受学者的重视。涂尔干认为,自杀并不是一种简单的个人行为,而是对正在解体的社会的反应。由于社会的动乱和衰退造成了社会、文化的不稳定状态,破坏了对个体非常重要的社会支持和交往。因而就削弱了生存的能力、信心和意志,导致自杀率明显增高。涂尔干还依社会对个人关系及控制力的强弱,把自杀分为四种类型。
自杀是对生命意义无知的表现。有的人以为自杀是不怕死的勇者,其实那是被苦逼迫到绝路,已经超过死亡的恐惧,他以为一死就能解决生的痛苦,因而作出的愚蠢行为。这种人连活下去的勇气都没有,怎能说他对死不害怕呢?
在佛教里,根据《成实论》卷十举出,恶有“恶”、“大恶”、“恶中恶”三种,其中自杀亦教人杀是为大恶。《梵网经》也说,凡生者皆为我父、我母,故杀生即杀父、杀母。准此而言,自杀亦无异杀父、杀母。再如《大智度论》说,无论如何勤修福德,若未遵守不杀之戒,亦将失其意义。
在佛教的不杀生戒中,自杀与杀他是同样的罪。佛教反对自杀的理由,是基于“贪、嗔、痴”三毒。
第一、自杀涉及到自我与贪
自杀的动机即使与宗教有关,如厌离身体、急于升天,或厌世间苦而兴起对离苦乐境的不当贪求,所以“有贪欲之咎”。有“贪”也就意味着无法解脱。从佛教的自觉觉他的精神来说,在救渡众生过程中,与其选择自杀,不如布施一切并努力为众生服务,这样才能转化贪心。
第二,与“嗔”有关
自杀中如果夹杂了自暴自弃的动机,这是一种对于自然生命的暴力行为,这种暴力的行为也违背了不杀生戒。所以,在佛教中自杀犯“波罗夷罪”,这种罪是最重的一种罪,属于断头罪,不通忏悔,即无法通过忏悔消除罪业。
第三,就是“苦”与“痴”
自杀源于痛苦,而痛苦就来自于无明。不明白生命的起源,不明白自杀的痛苦,这些都是愚痴的表现。我们知道,佛法所讲的苦不是单指悲伤中的苦痛,而是指一种现实的逼迫。所以苦是一种现实,不是一种答案。我们生命所追求的都是苦,因为当追求到的时候答案又变成了现实。所以,选择自杀就是因为还不了解世间苦的现实。
第四,自杀是障道的因缘
身体虽然是“臭皮囊”,但是却有“借假修真”的作用,是修道的增上缘。如果采取了自杀行为,自然无法成就道业。
第五,“罪性虽空,缘起是实”
罪从本性来说是空的,但它有因有缘,符合缘起法。因缘之中就存在因果的报应,所以“罪性虽空”的空不是指没有业力,也不是指没有罪,更不是指没有这个现实,而是说在罪和现实之中没有不变的本性,它是一个无常法。因此,对于自杀的问题,我们虽然知道其“罪性虽空”,但也要知道“缘起是实”。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好好地面对自己的生命。
佛经在戒律上讲明了不可以自杀,自杀是犯罪的。当然每个宗教都反对自杀,据说自杀的灵魂连阎王也不要,因为在他的簿子上没有登记,时间还没到你就作了逃兵,不行的。既然地下不要,天上也不收,人间又回不来,所以据说是很可怜的,比一般作鬼的还惨,漂泊无依。
我们中国的文化《孝经》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就是重视此身。所以说“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也是这个意思,街上正在建筑的高房子,墙边是不能走的。这就是中国儒家的戒,同“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是一个道理。
爱惜你的身体就是孝顺父母,因为父母看到子女有病痛是会痛苦的。佛教大乘戒律也有这样的含义,如果随便把自己的肉体出一点血,等于犯了出佛身上血一样的重戒,因为此身就是佛身,算不定你明天悟道了,你就是佛的应化身了。对身体上作任何一点伤害,等于犯了大乘的杀戒。
永嘉禅师在《证道歌》也说,“幻化空身即法身”。大乘菩萨戒,自杀是犯了重戒,等于杀了佛、菩萨、罗汉。你的肉体就是佛的肉体,算不准你明天悟道成佛,而出佛身血是入无间地狱的罪。残害自己身体,任意糟踢自己,浪费自己生命,都是犯菩萨戒的。
利他性
利他性自杀指在社会习俗或群体压力下,或为追求某种目标而自杀。常常是为了负责任,牺牲小我而完成大我。如屈原投身汨罗江,以死唤起民众的觉醒;孟姜女哭长城,殉夫自杀;疾病缠身的人为避免连累家人或社会而自杀等。这类自杀者的共同心理是死是有价值的,是唯一的选择。涂尔干认为在原始社会和军队里这类自杀较多。在现代社会里越来越少。
自我性
自我性自杀与利他性自杀正好相反。指因个人失去社会之约束与联系,对身处的社会及群体毫不关心,孤独而自杀。如离婚者、无子女者。涂尔干认为这类自杀在家庭气氛浓厚的社会发生机会较低。
失调性
失调性自杀指个人与社会固有的关系被破坏。例如,失去工作、失去学习能力、失去(没有)自理能力、亲人死亡、失恋等,令人访惶不知所措而难以控制而自杀。
宿命性
宿命性自杀指个人因种种原因,受外界过分控制及指挥,感到命运完全非自己可以控制时而自杀。如监犯被困的密室中、宗教徒为主而献身。
中国学者把自杀分为情绪性自杀和理智性自杀两类。
情绪型自杀常常由于爆发性的情绪所引起,其中由委屈、悔恨、内疚、羞惭、激愤、烦躁或赌气等情绪状态所引起的自杀。此类自杀进程比较迅速,发展期短,甚至呈现即时的冲动性或突发性。
理智性自杀不是由于偶然的外界刺激唤起的激情状态导致的,而是由于自身经过长期的评价和体验,进行了充分的判断和推理以后,逐渐地萌发自杀的意向,并且有目的、有计划地选择自杀措施。因此,自杀的进程比较缓慢,发展期较长。
传染性
在有关自杀的研究中,自杀的传染性是一个受重视的现象。不少研究都介绍过因影视、广播等媒体详尽报道一些自杀事件,而使社会上自杀或企图自杀者增加的事实。日本曾出现一位走红女演星跳楼自杀事件,此后的几个月中,连续不断出现采用类似方式而自杀的事件,其中女学生居多;筑波大学发生过一男性教师从理工大楼7层跳楼自杀,一年中在同一地方先后以同样的方式自杀3人。
研究表明,自杀的模仿性现象及潜意识引导确实存在。对1973年~1979年美国电视报道自杀事件的研究报告指出,电视报道自杀事件确能导致青少年自杀率上升,越多媒体报道,内容越详尽,则引致自杀率上升幅度也越大。青少年女性自杀率上升约13%,男性上升5%.
学者们认为最容易引发模仿性自杀的新闻报道有以下特征:详细报道自杀方法;对自杀而引致的身体伤残很少提及;忽略了自杀者生前长期有心理不健康的问题;将引发自杀的原因简单化;自杀者知名度高,社会影响大;使人误认为自杀会带来好处等。
为减低自杀的传染现象,学者们强调大众传播媒介注意在报道自杀事件时应该持谨慎态度,应尽量指出自杀者实际有很多其他可以选择的途径,自杀不是唯一出路,以便尽量减少那些有自杀意念的人认为自杀是一种正确处理困难的方法,自杀是一种可以理解的选择。
补充:自杀也可以细分以下7种类型
1、现实型
这类自杀由这样一种情形促成,确认自己必死无疑,且死前很痛苦。
2、利他型
个人行为屈从于团队的道德标准,这个团队要求至少是赞成自杀行为的,比如二战时期的神风特攻队。
3、无心型
个人摆出自杀的姿态企图影响或控制他人,结果错误的判断导致了意料之外的死亡。
4、泄愤型
与无心自杀一样,这种自杀的焦点也是指向他人,但自杀的意图是真的,旨在通过自杀让他人陷入自罪和谴责。
5、怪异型
个人的自杀是因为幻觉(有声音命令其自杀)或者妄想(坚持自杀会改变世界)。
6、失范型
经济或社会爆发的动荡(比如大萧条时一夜间倾家荡产)显著的改变了一个人的生活。个人无法应对,所以选择自杀。
7、消极自我型
长期的抑郁或是长久的失败感与无能感结合在一起,导致反复的自杀尝试,最终自杀成功。
自杀行为的形成相当复杂,涉及生物、心理、文化及环境因素,根据精神医学研究报告,自杀的人70%有忧郁症,精神疾病者自杀机率更高达20%。
在社会环境因素中社会的脱序现象---暴力、犯罪、毒品、离婚、失业等,以及个别情况因素中的家庭问题、婚变、失落、迁移、失业、身体疾病、其它自杀事件的影响与暗示等,都是影响自杀的成因。研究显示任何单一因素都不是自杀之充分条件,只有当它们和其它重要因素合并发生时才发生。
在认知上错误地觉知或解释外界的刺激,在思考上有不合逻辑的推论形式,而令个人形成负向的感受、较低的自尊、甚至形成罪恶感或无助感,最后即可能造成忧郁。
在自杀行为发生前,于脑海中围绕着对死亡的看法,是不会动了、是不会回来了、是愉快的、不愉快的、是可逆的、不可逆的等,影响对自己、对未来、对社会的判断,是有价值的、无价值的、是有希望的、无希望的等,并会以文字、语言、或行为来表达「想死」的企图。
当有人谈及自杀念头时,你要认真考虑相信他的话,因为他可能有了麻烦,他正发出求援讯号,他也可能正打算把这想法付诸于行动,所以你不要忌讳,一定要做些什么。首先,你要对他----
建立关系:对他表明你真诚的关切,主动关心他、鼓励他。
聆听:一个想自杀的人最需要有人聆听他的心声、听出他的感受,这就是一种支持的力量。
求援:当有立即的危机可能,请不要抛下他,你可与任何可咨询的机构或信赖的人寻求支持,或报警处理。
所有发生于我,对每一个人来说它都会是相同不愉快的经验
我没有任何理由需要独自扛下全世界的重担。
我心中的痛苦与恐惧祗要说出来,就会像放下重担,让我松口气。
若有需要,可以向我的家人与朋友寻求协助。
经由电话与危机中心的心理咨询师或学校的辅导员谈话可以帮助我纾解情绪、提供救援。
自杀的人有什么业报
佛教高僧大德异口同声,都认为自杀的果报是非常惨的。
一般认为,自杀属于杀业,自杀之后,一直重复自杀时的那种痛苦。
有人认为,如跳楼、沉水、喝药等死得很快,不痛苦,大错特错!你可以把自己捂得口鼻试试,看是否难受得不得不把手拿开。而自杀,这种难受要不由自主持续到死,往往是自杀者感到难受却没有办法反悔了。
我们都知道相对论,心理上更是相对的。当你特别痛苦时,那时间就会变得非常的慢,非常的难捱。因此,我们看来自杀比如跳楼之类,时间就是几分钟,但对他而言,不是几分钟的感觉,而是极漫长的痛苦时间,感到要比活着的时间还长得多。其实在自杀的当中都会后悔的,只是无法挽救了。
而这种痛苦不是死前所想的了结,仅仅是痛苦的开始,以后会一直反复重新这个自杀的痛苦,直到这个杀生的恶业消尽。这个时间,可能要上百千年这么久。
因此,在世间活得再苦,也苦不过自杀之后的痛苦的。切不可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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