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八关斋戒前可以吃饭吗(受八关斋戒可以午休吗)

阿弥陀佛手持八卦斋戒中午饭没吃上,子夜以后可不可以吃受持八关斋戒子夜以后可不可以吃饭?
八关斋戒是在家居士短时持的,短时间出家修行可以持这个戒。因此可以过午不食。你如果还在工作,或者还在学习,不要过午不食!任何戒律订立是有订立的目的和背景的,要符合实际情况。不要盲目,不然起不到积极的作用,反而会成为你的障碍。受戒也不是所有戒都要受。过午不食是出家人,以前托钵乞食,所以日中一餐,吃完饭就去大作了,不动弹了!吃得过多容易犯困,不容易修禅,在定中也不会觉得饿。身体代谢非常慢。如果你还要工作,那你不吃饭是对你健康工作都不好,只会障碍你。僧人的供养是靠居士,日中一餐也减少了居士的负担。如果说你现在是短期出家修行,可以只是日中一信尘餐,下午晚上都坐着不动了,修禅了。不然你不吃晚饭很容易胃溃疡,不符合生理规律!很多戒律都是佛看到实际问题后,根据实际的现实情况订如核立的。比如酒戒是有弟子喝酒后破了很多戒,所以规定不允许喝酒。晚上有弟子出门,被人看到以为是鬼吓到人了,所以规定天黑后不能出门。当然现在不会有这种问题,到处都有灯。还有你这过午不食也是一样的,饿了该吃就要吃。如果你在工作中,要持八关斋戒,过午不食是可以吃的,而且一滑橡禅定要按时吃饭才符合道理!
早上受持八关斋戒时。念完受持八关斋戒仪轨后必须立马吃饭吗?八关斋
看你说的,你是自己在受八关斋戒啊。这是不如法的。受八关斋戒必须有出家师给受,并且告诉你相关注意事项,然后再回家受持八关斋戒。怎么也不会到这锋蠢里提这基础问题。见明相就可以吃饭,就是天亮了就可以吃饭,中亏基闹午之前都可以销罩正常吃饭,过午不食。
我想要受持三天八关斋戒,但父母不同意我过午不食怎么办
首先,佛教仪轨规态薯差定,《八关斋戒》是一天一夜受,也就是从受戒这一天中午开始,到第二天早晨结束。您说的三天,并不是《八关斋戒》规定的。虽然您可以连续三天过午不食帆皮,但如果家人不同意,可以一天一夜受持八关斋戒。
其次,八关斋戒,应该到寺院去受,很多寺院会定期传授八关斋戒。因为“八关斋戒”应该由正式的比丘传授。八关斋戒活动期间,可以在寺院暂住。在家守八关斋戒,既没有比丘传授,障碍又很多,似乎不方便。
学佛修行人,应该尽量得到家人的支持,避免破坏家庭和睦。
另外,每月有几天过午不食,是减肥的秘密武器。过午不食既有利身体健手卜康,又能减肥,现在有很多人喜欢的。
对八关斋戒的疑问
1.午餐之前,允许小食。可以吃点面包,喝点牛奶之类的。过了中午不能再吃了。包括含有奶精的饮品。
2.吃饭礼仪不算在8戒之内。
3.可以喝水。
第六条戒中有四条要素:
1. 正午过后至第二天破晓的时间。
2. 食物或作食物想的东西。
3 食用。
4 咽下食物
做食物想的东西,就是指可以代替食物的东西。以下是沙弥戒律,过午不食。供您参考。
六、离非时食学处
(Vikalabhojana verama"i)
离非时食学处,有时也译为过午不食戒。也就
是戒除在不适宜的时间内进食的学处。
非时,巴利语vikala,即不适宜的时间。在日正
中时33之后至第二天明相出现34之间的时段,是诸佛
与诸阿拉汉不用餐的时段,故称为“非时”。
33
日正中时
(majjhantika samaya)
于所在地点的经线上的那一刹那。 :日又影作一正偏午即,为即非太时阳正好垂直照射
(
过午
)
一地区年的之日中正,不中同时并日不期相的同日正,所中以时不也能不以同中。午 12点来计算。同。时不,同在34
明相出现
(aru"uggamana)
时间约在日出前的:又作黎明,破晓;即天刚亮的时候。
30-35
的更替,而非午夜分钟之间不等。佛教以明相出现作为日期
12
用白打有色手,许鸟多电儿标筒也开志可可始唱以看辨歌清,认道点路可明。等以相 。看出一嫌胡清现不,年远如之处四中树周不叶的同日、天期建空已的筑明物由相暗等出黑的颜色现转色时刻,为并蓝不不相同。
沙马内拉学处
30
食,有时也称为药。根据戒律,有四种药:时
限药、时分药、七日药和终生药。
1. 时限药 (yavakalika) ——限于在明相出现后
至日正中时之间的时段才可以食用的食物。
时限药可分为两种,即:
⑴ 噉食(bhojaniya),也作正食,软食,蒲膳尼
食。
律藏中说:“五种食物名为噉食:饭、面食、炒粮、
鱼和肉。”(Pc.239; 4.83)
a.饭(odano) ——由稻谷、麦等七谷的米粒所煮
成的饭和粥。
b.面食(kummaso) ——以麦为原料制成的面制
品。
c.炒粮(sattu) ——由七谷经烘炒而成;也包括
将稻谷炒后所捣成的粉。
d.鱼(maccho) ——包括鱼鳖虾蟹、贝类等一切
水生动物。
e.肉(ma0sa0) ——禽、兽类的肉、骨、血、皮、
蛋等。
⑵ 嚼食(khadaniya),也作硬食,不正食,珂但尼
食。khadana,即咀嚼之义。嚼食是指须经咬嚼的食
物,如:水果、植物的块茎类等。
第三章 十戒释义
31
律藏中说:“除了五种噉食、时分药、七日药和终
生药之外的其他食物名为嚼食。”(Pc.239; 4.83)
除了上面的五类噉食以外,一般上用来当食物
食用的都可以归纳为嚼食,例如:蔬果瓜豆等等。
除此之外,麦片、美禄(Milo)、好力克(Horlic)、阿华
田(Ovaltin)、豆浆、番薯汤、可可、巧克力、奶酪及
三合一咖啡也不许在非时服用。根据斯里兰卡及泰
国佛教的传承,不加奶精的纯竖者脊咖啡可以在非时服用。
由于缅甸人把茶叶当食物,故缅甸比库过午不
喝茶。但斯里兰卡和泰国的比库则认为茶是终生药。
2. 时分药 (yamakalika)35 ——允许比库于一天
之内饮用的未煮过的果汁和蔬菜汁。例如芒余渗果汁、
苹果汁、橙汁、香蕉汁、葡萄汁等。
世尊在《律藏·药篇》中说:
“诸比库,我允许一切果汁,除了谷果汁之外。诸
比库,允许一切叶汁,除了菜汁
36
之外。诸比库,允许一
切花汁,除了蜜花汁之外。诸比库,允许一切甘蔗汁。”
(Mv.300; 1.246)
根据律藏的注释,大型水果以及一切其他种类
35
时分药:有人将之讹译为“非时浆”。巴利语
yama,
夜。在此是指从一天的明相出现至第二天明相出现直之译间为的时时分段; (
一日一夜
)
,并非仅指非时。
36
时限律药注的《叶普子端在严做》成解食释物说之:前这榨里成的的菜汁汁是是允指许已的煮。熟了的菜汤。作为
沙马内拉学处
32
的谷物皆被视为是随顺于谷类的,其汁不可用来作
时分药。例如椰子汁、西瓜汁、哈蜜瓜汁等。
时分药的制作方法是:由沙马内拉或在家人等
未受具戒者把欲榨成汁的小果等以冷水压挤后,经
过滤而成。滤过了的汁可以加进冷开水、糖或盐饮
用。
任何经煮过了的蔬菜汁和水果汁皆不可在午后
饮用,因为该汁一旦煮过则成了时限药。不过,放
在太阳下面加温是允许的。
现在市面上有许多包装果汁如苹果汁、橙汁等,
在出厂前为了保存的关系而经过高温消毒,因此也
不适合过午饮用。
若比库把时分药存放到第二天明相出现之后则
不得饮用。
3. 七日药 (sattahakalika) ——允许比库在七天之
内存放并食用的药。有五种七日药,即:生酥、熟酥、
油、蜂蜜和糖。
这里的时分药和七日药是对比库而言的,而非对
沙马内拉。
4.终生药 (yavajivika) ——又作尽寿药,即没有
规定食用期限的药品。此一类的药品并不包括前面
的三种药,一般上是用来治病而不是当作食物吃用
的。
第三章 十戒释义
33
时分药、七日药及终生药是在有因缘时服用,
如口渴时饮时分药,有病时服七日药或终生药。
(Pc.A.241; 4.831)
5. 混合药——有时不同种类的药可能会混合
在一起食用。如果在时分药、七日药或终生药中加
进时限药,则应视为时限药。例如:枸杞子、党参、
肉桂等中药材属于终生药,但是若加进猪肉、鸡肉
等一起煲汤时,则成了时限药,不得在非时食用。
沙马内拉可以储存以上种种药。除了时限药必
须在午前吃完之外,其余几种药则没有时间上的限
制。
具足三个条件即构成非时食:
1.在非时;
2.时限药;
3.吞咽。
以下情况不构成违犯:
1.有因缘时服用时分药、七日药或终生药。
2.反刍者在反刍时,食物不吐出口而吞咽。
3.疯狂者。
4.心乱者。
受八关斋要连续几个小时不吃不喝?
受持八关斋戒的时间,只有一日一夜档毕,24小时。可以吃早斋和午斋。午斋要在正午时(12点)以前吃完,然后过午不食,不吃晚饭,但可以喝水,可以喝糖水、蜂蜜水,或者喝无渣滓的饮料。如水果榨汁,只喝果计,不吃果肉顷告是允许的。行乎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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