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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正信佛法

论苦谛(从天台藏教对角度进行此论述(真没想到!)的简单介绍

学佛百科2023-05-0691

法藏法师:从天台圆教之建立试论圆教止观的实践(中)

三、天台圆教止观之观境

如前所述,教理—尤其是圆教之理—的预先理解,固然是非常重要的,然而佛法的最终目的,则是解脱的实践。而欲实践解脱道,则非实际的禅修无以竟其功!因此本章将进一步地尝试探讨:依于圆教的中道实相之最高佛教原理为基础(教相门),其所当采取的禅观方法(禅观门)为何?

回忆前章所谈,天台的最高佛教原理既然是圆教,而支持圆教的主要理论正是「圆融三谛」,至于把握此圆融三谛所运用的修心方法,乃是所谓的「一心三观」前已述及,此中,一心消运三观是能观之行,而圆融三谛则是观后所得到的宇宙人生万法之真理(谛)。然而这要由一心三观对什么样的「所观境」进行观察,才能得到这样的真理呢?前一章中,为了讨论上的方便,我们分别以「三谛」和「三观」两个主题来说明四教的成立,但据实而论,真理(三谛)的发现与建立,是必饥仿须透过观察与思惟之过程的,不同的观察与思惟将产生对所谓「真相」的不同认知结果,因此谈「三谛」是无法独立于「三观」之运作的。三观既然代表着一种理解真理的内心之作意观察与思择过程,则三观的运作就势必要有被其观察的「观境」,藉此境界的观察,吾人乃得以发生「智慧」,从而掌握宇宙人生的「谛理」,行者再依此所得之谛理将之内化、外弘,而完成了自他道德与解脱的建立,从而圆满了佛法的修行。其过程或可依下图加以略示:

此中最为关键的,正是「以三观观于境而发智解」的过程,这也正是禅修止观所要努力的地方。换言之,禅观最重要的,便是观境的建立,以及对此观境的正确理解!因为什是佛法所说的「观」呢?其实就是指一种对「所观境」所进行的一连串符合佛法规范(三法印、一实相印)的观察、理解及体证过程而言。但我们又要如何才能在禅修当中,正确地观察和理解我们所要观察的境界,从而现见、体认境界所内涵的实相谛理呢?其最直接而有效的方法就是:先于禅修之前,直接对于所欲观察的境界,进行理论性的理解(上一章最后一节的所谓「先开圆解」正是指这种事先的努力而言),而后才依此一理解为基础,再于定中加以直接而细密的观察、思择与体认,在持续的定、慧等持之止、观交互运作下,吾人方有机会以超越知识、经验的直观体证方式(禅宗云:离心、意、识参),去「现见」三谛圆融的中道实相之理(这与之前「先开圆解」时,乃是以〝分别意识〞之思惟而得的〝认识〞是不同的),从而开显出大乘不共的实相智慧来。因此本章第一节,将首先对于圆教禅观的十种「所观境」,先进行理解。(待续)

【批注】

注 74 :见 T9 , p7b 。

注 75 :见 T9 , p13c 。

注 76 :《金纲经》云:

        一切贤圣,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

注 77 :见 T46 , p938c 。又静修大师于《纲宗科释》中解释此段文云:

修证以开圆解为急务,设圆解不开,不足以语修证之方……纵然修持,邪行险径且勿置论,即使永无诸过,亦难免日劫相倍!未开〔圆〕解者修一劫,不如开解者一日之功。( p62  莲因寺版)

注 78 :见 T46 , p942a 。

注 79 :见 T33 , p681a 。

注 80 :参见《纲宗》( T46 , p938b )。

注 81 :见 T33 , p681b 。

注 82 :见 T9 , p43a 。

注 83 :见 T33 , p701c ~ 702a 。

注 84 :语出《纲宗》, T46 , p937b 。

(一)十种观境之提出

天台圆教止烂桥纤观所观之境界,依于其生起之次第而列,主要有十种境,《止观》卷九<正修止观>第七开章明见段云:

开止观〔所观之境〕为十:一、阴界入,二、烦恼,三、病患,四、业相,五、魔事,六、禅定,七、诸〔倒〕见,八、增上慢,九、二乘,十、〔二乘〕菩萨 【注 85 】 。

此之十境以阴、界、入列为最前,乃是由于大乘经中如此教示,凡列法门,无不皆以五阴等为首之故。其次则是因为此五阴等境随时现前,一方面行者不必因此而另觅观照之对象,同时依于这阴、界、入为根本,方有以下九境之生起,有此二义之故,立五阴、十八界、十二入为吾人修观最初,同时也是最根本的「所观境」。故《止观》续云:

此十境,通能覆障,「阴〔界入〕」在初者,二义:一、现前;二、依经。

《大品》云:声闻人依四念处行道,菩萨初观色,乃至一切种智。章章皆尔,故不违经。

又,行人受身,谁不〔有〕阴入〔之〕重担现前?是故〔列为〕初观。后发异相,别为次耳 【注 86 】 。

复云:

阴入一境,常自现前,若发〔余境〕不发〔余境〕,恒得为〔所〕观。余九境〔若〕发可为观,不发何所观 【注 87 】 ?

此外当知,如是十境,由于是属于凡夫入圆教止观修持时之所观境,因此皆属于凡夫之位。《止观》卷九判示段云:

此十种境,始自凡夫正报,终至圣人〔之〕方便 【注 88 】 。

也正因是凡夫位,所以前之引文方云「此十境,通能覆障」,如彼文更自释此云:

通言烦恼者:见、慢〔二境〕同〔于〕烦恼〔之异名〕;阴入病是烦恼果;业是烦恼因;禅是无动业,业即烦恼〔所起之〕用;魔即统欲界,即烦恼主;二乘菩萨,即别烦恼 【注 89 】 摄 【注 90 】 。

由引文我们可以明白,此十境是通指凡夫之烦恼境而言的。然而虽此十境皆是凡夫之烦恼所摄,但这是就未修之前吾人所对待的事相而说的,若就其理体而言,则理体唯有一中道实相,故而一一境皆与不思议中道相应,其当体即是解脱,这也正是下一章中所欲谈及的【注91】。

至于观境遍于法界有无量无边,何以却偏以此十境为修持圆教止观的所观境呢?这主要有三项原因:一者,以五阴为吾人现前最为必然存在的境界之故,其余境界或不必然发生、现前,或必须另外他求,于修观之时或有不相续、不熟悉,乃至不方便的缺失,而观于五阴则反此。彼文云:「 受身之始,无不有身(义通五阴等),诸经说观,多从色起,故以阴为初耳 【注 92 】 」。二者,五阴为吾人一切烦恼、苦患之根本,修行离苦亦以观此苦本为先。三者,以修道的立场出发,初从观己五阴入手,次必见三毒烦恼之病心,再次则可能有脉脏不调之病患生起等,如此乃至到最后,则因不了究竟佛乘,而偏入二乘菩萨之修行因地之中为止。如此从最初至第十,恰好是一个凡夫道人在修行始末之中,大体上所会「次第」发生的境界【注93】。因为有以上三个原因之故,所以在所观境中,具列这十项内容,行者若能于此十项观境中,一一以圆教一心三观的观法,观彼当下皆是三谛圆融之境,则必能直证天台圆教唯佛一乘的果位。所谓天台圆教的四部止观,其内容所说,虽有浅深、广略乃至顿渐不定【注94】等之差别,然其所观之境则皆以此为根本。

(二)拣取识心为主要之观境

以十境为所观大抵已如上说,然而若论实际之修观,则十种境互发不定,且对境非一,为了禅观专门深入的理由,初修之时则不宜同时观于十境,因此乃依前节所说之理由,当以恒自现前的阴、入、界境为开始入手之处,同时并以之为主要之观境,其道理已至为明显,此是拣余九境而取前一。然而所谓的阴、入、界境,即是色、受、想、行、识之「五阴」,眼根、色尘、耳根、声尘、鼻根、香尘、舌根、味尘、身根、触尘、意根、法尘之「十二入」,以及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六识)与十二入所合之「十八界」。由此可知,阴、入、界三者不过是对色(物质性之感觉器官)、心(意识、觉受等心识作用)等两项生命之组成元素的不同分类而已,并无本质上之不同。《止观》卷九观阴入界境段引《毘婆沙》云:

《毘婆沙》明三种开合:若述心,开心为(受、想、行、识)四阴,〔合〕色惟一阴。若述色,开色为(眼根、色尘乃至身根、触尘)十入,及一入少分 【注 95 】 ,〔合〕心为一意入。若俱述者,开为十八界也 【注 96 】 。

然而虽有开合不同而分三种,若总束回来,不过色、心二法!如《大智度论》卷二十七即引《利众经》云:

复有一切法,所谓名(心)、色,如《佛说利众经》中偈:若欲求真观,但有名与色;若欲审实知,亦当知名色。虽痴心多想,分别于诸法,更无有异事,出于名色者 【注 97 】 。

可见此色、心二法,乃是佛法中追求真实观察的主要两种对境。然而此二法中,又以「心」法为其根本,因此于阴、入、界三法,又再拣取心法一境为所观之境。《止观》卷九同前段文云:

若依《华严》云:「心如工画师,画种种五阴」。〔则知〕界内界外,一切世间中,莫不从心造 【注 98 】 。

又云:

然界内外,一切阴入,皆由心起 【注 99 】 。

今透过第二番拣择,既于阴、入、界中独取「心」之一境,然而就五阴而言,所谓「心」者,其实正是受、想、行、识等四阴之通称,《止观》卷九复依《成实论》师解释云:

《〔成实〕论》人说:「识」先了别,次「受」领纳,「想」取相貌,「行」起违从(顺),「色」由行感 【注 100 】 。

既通含此四阴,则正观心时亦当更择取一阴为吾人修观之对象才可,否则境相宽漫难以专措其心,则不能收到圆教止观的利益。于此,天台则指示更当第三番拣择吾人当下一念阴妄之识心(心王)为最终的所观境。《止观》文云:

若欲观察,须伐其根,如灸病得穴。今当去丈就尺(略入、界二者而就五阴)去尺就寸(略四阴从于「识」心)。置色等四阴,但观「识」阴。识阴者,〔此处所说〕心是也 【注 101 】 。

《辅行》并解释此中之用意云:

以由界、入,所摄宽多,阴唯有为 【注 102 】 。有为之中,义兼心、色,故置色存心。心名复含心〔王〕及心所,今且观心王,置于心所。故初观识(即「心王」),余下例知 【注 103 】 。

由以上之讨论与三番之拣择可知,以凡夫之修行者立场说,观心过程中所观之境界虽然前后共有十种,然而若要取其至直接、至明显之所观缘,则应以吾人当下所现前的这一念第六意识心为所观境,如此才能达到木伐其根,病灸其穴的对症下药之效果!

最后亦可再引《玄义》卷二上<广释心法>段云:

众生法太广,佛法太高,于初学为难。然心、佛及众生是三无差别者,但自观己心则为易 【注 104 】 。

依此直接之文证,亦可知天台大师欲初修行人,以自心为所观境之用意更是明白矣!(待续)

【批注】

注 85 :见 T46 , p49a ~ b 。又藏教等菩萨亦立为所观之境者,乃是因为藏教菩萨(义含凡夫,当分通教菩萨及三十心以前之别教菩萨),不见中道佛性,尚有闻法兴谤之可能。《止观》卷九开章明见段引《大品》云:

《大品》云:有菩萨不久行六波罗蜜,若闻深法,即起诽谤,堕泥黎中,此是六度菩萨耳。通教方便位,亦有谤义,入真道〔方〕不谤也。别教初心,知有深法,是则不谤。( T46 , p49b ~ c )

注 86 :见 T46 , p49b 。

注 87 :见 T46 , p49c 。

注 88 :同上。

注 89 :《辅行传弘决》(下简称《辅行》)释云:

发出世心,虽有烦恼,不同前七,故名为「别」。( T46 , p285a )。

注 90 :见 T46 , p50c 。

注 91 :《辅行》卷 19 释此十境云:

前(指「体相」篇)从理说,故体惟一(三谛圆融);今从事边,故境有十。事即理故(皆于一心具故),故一一境,皆不思议;理即事故(一念具三千性相故),故一一境,相别不同。( T46 , p280c )。

注 92 :同注 88 。

注 93 :见当然此十境或者次第相生,或不次第;或者具足而发,或不具足等,随人因缘不同,其相不一,《止观》文中多有述及,可参见 T46 , p49b ~ 50c ,此不具述。

注 94 :天台圆教「一心三观」的止观修持,依于操作方法的不同,可分为圆顿、渐次及不定等,见注 6 。其整体之关系,可见〔附表三〕:天台禅观总图及〔附表四〕:四部止观一览表。

注 95 :法尘具含色法与心法,故云「一〔法〕入〔之〕少分」。

注 96 :见 T46 , p51c 。

注 97 :见 T25 , p259b 。并参考《天台学》 p257 。

注 98 :见 T46 , p52a 。又此处虽云「莫不从心造」,乃是 大师欲强调观心之重要而说此,亦随顺所引《华严》经文而说。虽稍似唯心论之立场,不过是文字之方便,考 大师后文(下当明)可知,天台并不认为心是诸法的「能生之主体」,此处阅者幸勿望文生义。

注 99 :同上。

注 100 :同上。

注 101 :见 T46 , p52a ~ b 。

注 102 :阴唯有为,是指五阴中色、受、想、行、识以凡夫之五阴而论,纯是有为生灭之法,不如十二入或十八界,于「法尘」中尚含有无为法故。

注 103 :见 T46 , p291a 。

注 104 :见 T33 , p696a 。

(三)一念心之本质

又此中关于以第六识阴妄之心,为吾人修持圆教一心三观之所观境,尚有三事,为吾人在取用为所观境时,所应当了解的:

一者、此第六意识心,正是吾人一念现前阴妄之心,而非于此妄心外,另立所谓的「真如清净心」为所观。盖前文既已说明此十境皆以凡夫之境界为内涵,而此处复又三科拣境,唯取识阴,则知天台一心三观所观的「心」正是指凡夫的阴妄之心。如《辅行》于此即有说明云:

今家用此十法为境,不同常途别立清净真如,无生无漏〔之心〕。〔若立〕如是观者,如离此空,别更求空。今依经准行,以〔识〕阴为首,下之九境,随发而观,一一皆用十乘观法。老子尚知观身为患,而世间人,〔只知〕保护秽身,〔却向〕他〔处另〕求净理,失之甚矣 【注 105 】 !

所谓「观身为患」、「他求净理,失之甚矣」者,正是譬喻行者应以当下阴妄之第六意识心为所缘,而不应另立「真如心」为所缘,否则即有「 离此空,别更求空 」的过失。宋初以来有天台山外派,由于受到华严宗及禅宗的影响【注106】,而主张当以「真如心」为修观之所缘境,对照天台及荆溪之文,显然有违天台教法本意应无庸置疑矣!

二者,第六识心由于仍为前五识所依,因此前五识自身的意识感(五识)及透过彼等之认取过程,而在第六意识中所生起的了别作用(五意识)等,亦皆属第六识的范围,至于第六意识本身,则亦只取其能了别诸法的作用为所观。而其他因前五识所生起的受、想、行等「心所」,乃至因第六意识之不当作意而引生烦恼时(此烦恼境则已属于前述十种观境中的第二烦恼境所摄),皆已不属于所观的识阴之境矣!如《辅行》于此即有料简云:

问:〔前〕五识、〔前〕五意识及第六识,并能生于受〔想、行〕等三心。何等识心,及所生三心,是今观境?答:五识、五意识,定是今〔之所观〕境,〔以彼等〕未属烦恼,在无记故。于第六〔识〕中,取能招报者,仍须发得,乃属烦恼境。余之分别,方属今境 【注 107 】 。

由上引文可知,吾人所观者,乃是第六意识中,非善、非恶的〝了别〞之境,故文云「 在无记故 」。总之,必须是离于善、恶执取的无记之性,方是吾人的所观境。

三者,三科拣境中,虽云去丈、去尺而后就寸取识心为所观境,则此之识心,似乎与余十境隔别分立?然而若预先以修观时所观照的不思议境来看的话,其实此一念阴妄的第六意识心,与余四阴、十法界中的十二入、十八界,乃至烦恼境等余九境,当下不过都同是三谛圆融的同一实相罢了,其彼此是无二无别的!《辅行》于此三科拣境文中,即有引申说明:

若探取不思议意以对喻者,则一念心,十界三科如丈,一界五阴如尺,惟在〔第六〕识心如寸。若达〔此识〕心具一切法已,方能度入一切法心。如一一尺,无非是寸;及一一丈,无非是尺。是故丈、尺全体是寸 【注 108 】 !

至此,我们已可依稀感受到天台圆教止观中,教导吾人观察当下一念心即具足一切诸法,皆即空、即假、即中,三谛圆融无碍的气氛矣!于前第二章第一节<四教八法比较表>中,对于观所缘之「一念」的比较中,显示出圆教的「一念」,为「三千诸法」,其固然已不同于藏、通二教的第六意识心及阿梨耶识,甚至也不同于别教的如来藏心(能生诸法),实有其深义焉。

释迦牟尼出世间法四圣谛包含哪些内容?

一、苦谛:说明世间是苦果。我们要知道苦有如病,应该遍知,这是世间的苦果,也是生死的流转。我们要知道所有的病,才能医治它。

二、集谛:说明业与烦恼是苦的根源。我们要知道病苦的原因,将森掘丛之断除。这是世间的因果,也是生死的流转,但是它指出我们生死流转的原因。

三、灭谛:说明解脱与证果。众生无时无刻不在病苦中,我们要知道没病苦的快乐是怎样的?要认识怎样的人是没有病苦的?要证知怎样才是没有病?这是指出世间的果,就是解脱、清净的境界--涅槃。

四、道谛:说明离苦的道路。我们要知道修道的方法有如良药,应该修学。这是指出世间的因,我们应该学习、掌握一些修道的方法,努力不懈地修行此樱,散让最后就可解脱生死。

佛教常说应以苦为师,故

苦圣谛为四谛之首!

形而上第一义谛是佛教最高境界吗?怎么解释?

第一义谛即真谛,对悟者而言,一切是虚幻的,没有自性,这就是真谛.缘起性空是般若的核心思想.佛教最高境界是中道实相,不是第一义谛.第一义谛的说法也是片面的,必需把第一义谛和俗谛结合起来才

叫中道实相.

【二谛】

指真谛与俗谛。并称真俗二谛。谛,谓真实不虚之理。真谛,梵语parama^rtha- satya,巴利语paramattha-sacca,又作胜义谛、第一义谛,即出世间之真理。俗谛,梵语 sam!vr!ti-satya,巴利语sammuti-sacca,又作世俗谛、世谛,即世间之真理。南海寄归内法传卷四谓,世俗之事乃覆蔽世间之真理者,故俗谛又译作覆俗谛、覆谛。二谛之意义于大小乘诸经论所说不一,兹将其较具代表性者胪列于下:

(一)小乘之说:(一)原始佛教之经典如阿含经中,所说之四谛(苦、集、灭缓告、道)颇多,然甚少论及二谛,仅于中阿含经卷七分别圣谛经中举出‘真谛’一词,然未与俗谛并用。又于增一阿含经卷三载有‘二谛’一语,惜其内容不明。

(二)俱舍论卷二十二不仅举出真俗二谛之名,且举例说明其意义。例如瓶、衣等物,其外形、状态一旦毁坏,则不能再称为瓶、衣等。又如水、火等,若以胜慧分析之,即成为‘色、香、味’等各种之要素,故亦不能再称为水、火等。凡此,给予假名(施设有),而为世间一般常识所认可者,称为世俗谛。对此,色、香、味等乃构成万物存在之要素,其形态纵然碎至极微,或以胜慧分析之,其本质恒常存在而不变,故被视作出世间之佛教真理,称为胜义谛。

(三)据成实论卷十一立假名品之说,色、香、味等法与涅盘俱为真谛;反之,由色等各种基本要素形成的瓶、水等,以因缘和合,仅有假名而无实体,故称俗谛。例如‘人’系由五蕴和合而成,故亦属俗谛。

(四)经部主张,依无漏之出世间智及后得之世间正智所认可之诸法,称为胜义谛;反之,依有漏智所认可之诸法,称为世俗谛。

(五)大毗婆沙论卷七十七之说,以世间常识所能理解之事物,或世间一般约定俗成之道理等,称为世俗谛;依无漏之圣智所澈见的真实之理,称为胜义谛。

至于苦、集、灭、道四谛与真俗二谛之关系,小乘各部派之看法亦极纷歧,有主张苦、集为世俗谛,灭、道为胜义谛;有主张苦、集、灭三谛为世俗谛,仅以道谛为胜义谛;有主张四谛均为世俗谛,而以‘空’、‘非我’为胜义谛。大毗婆沙论则主张四谛各具世俗与胜义二谛。

(二)大乘经典有关真俗二谛之说甚为丰富,历来诸家亦各创新义,互别门户,颇有兰菊竞美,相得益彰之妙:

(一)北本涅盘经卷十三圣行品谓,一般世人所能知者唤州为世谛;出世之人所证知者为第一义谛。复次,‘有名有实’者为第一义谛,‘有名无实’者为俗谛。如四谛之理为第一义谛;旋火之轮、热时之炎、乾闼婆城、龟毛、兔角等则为世俗谛。

(二)中论卷四观四谛品之说,一切事物无固定不变之本性(即实体、自性),为无生无灭之空;了知此等空无之理,是为第一义谛。又一切事物之空性,为保持空性之作用必须于假现之事物上显现,而由其相依相待之关系产生认识作用;了知此等假名之法,是为世俗谛。世俗谛虽为不究竟之法,然可藉之探索、趋近胜义谛。例如吾人之言语、思想、观念等,均属世俗谛,然若不藉言语、思想、观念等世俗谛,则无从向众生解说超越世俗谛之第一义谛;而无法了知第一义谛,即无法证得涅盘。

(三)仁王般若经卷上二谛扰链明品中,更进一步举出‘二谛相即、真俗不二’之说,亦即自谛理而言,有真俗二谛之别;但若以真实智慧观照之,则二谛不二之理昭然自现。

(四)三论宗之说,我国自从成实论与中论之讲习展开之后,有关二谛之论究极为兴盛,三论宗之祖吉藏于所著二谛章卷下详述古来对于‘二谛之体’之十四家异说,其中最具代表性者为如下三说,即:(1)二谛之体为一,(2)二谛之体个别,(3)二谛之体为中道。

其次,吉藏于二谛章、大乘玄论卷一揭出‘于教二谛’与‘四重二谛’之说,以赅摄各种二谛之教说。于教二谛即指‘于之二谛’(于谛)与‘教之二谛’(教谛)。分别言之:(1)‘于’,即‘所依’之义,系指诸佛说法所依之六尘境界(即现实之世界)。同一六尘境界,凡夫见之,视为实有,称为‘于俗谛’;圣者灼鉴,知其为空,称为‘于真谛’。于谛复分本末二种,诸佛未出世以前本即存在,诸佛乃依之而宣说教法者,是为‘所依于谛’(本);听闻诸佛说法,而众生得以理解者,是为‘迷教于谛’(末 )。(2)‘教’,即‘能依’之义,系指诸佛依六尘境界所说之教法。宣说真空妙有之教,称为‘教俗谛’;超越言语思虑而宣说无所得之理者,称为‘教真谛’。上记之本末二种‘于二谛’,与‘教之二谛’,合称三种二谛。

此外,又有说明毗昙、成实及大乘(二种)之四种二谛,此即四重二谛。(1)第一重以‘有’为俗谛,‘空’为真谛,此系指毗昙家之说。(2)第二

重以‘有、空’为俗谛,‘非有非空’为真谛,此系指成实家之说。(3)第三重以‘有空、非有非空’的二、不二为俗谛,以‘非有非空、非非有非非空’的非二、非不二为真谛。(4)第四重以前三重为俗谛,而以‘言亡虑绝’之绝对境界为真谛。第三重与第四重皆指大乘之地论家、摄论家。如下表所示:

吉藏评论历来之二谛说为‘鼠喽栗二谛’(犹如老鼠食栗,尽食栗肉而残余栗皮;即指真谛为空,俗谛为假有之说),与‘案 二谛’(犹如探水取瓜,复将瓜沉入水中;即指以俗谛为假有,其‘假有原来即空’为真谛之说)二种。

(五)法相宗之说,窥基于所著大乘法苑义林章卷二,将瑜伽师地论卷六十四所举之四种世俗谛,与成唯识论卷九所说之四种胜义谛归纳成‘四真四俗’(四胜义四世俗)之四种二谛。表解于后。

详言之:(1)瑜伽师地论举例谓,‘瓶’与‘我’等并无实体存在,但由凡夫之迷情视为实有,遂依照世间一般之见解给予假名,称为世间世俗谛。相对于此,成唯识论谓,色、受、想、行、识等五蕴系由因缘所生者,虽会崩坏(故称世间),但因有实体与

作用,圣者依后得智即可了知,称为世间胜义谛。窥基乃归纳以上二说,而以二谛之‘体’之‘有’、‘无’立二谛之别,称为名事二谛。名,指有名无实,如幻化存在;事,指有名有实之现象之存在。(2)瑜伽师地论谓,五蕴等事乃本来之道理,因有差别,故其相可以判然别之,称为道理世俗谛。对此,成唯识论谓,四谛之理虽有迷悟因果之别,但依无漏智即能了知,称为道理胜义谛。窥基乃依‘事’与‘理’立二谛之别,称为事理二

谛。(3)瑜伽师地论谓,四谛之理能令修行者趋入涅盘,但须假藉言说以说明迷悟因果之差别,始能了知其相,称为证得世俗谛。对此,成唯识论谓,‘我空’与‘法空’之二空真如须由圣者之智慧观照始能彰显其真实之理,而非凡夫所能了知者,称为证得胜义谛:窥基乃依道理之‘浅’、‘深’立二谛之别,称为浅深二谛。(4)瑜伽师地论谓,二空真如超越一切有为法,仅由圣者之智慧所证知,故须假藉二空之名,而以言语表诠其道理,称为胜义世俗谛。对此,成唯识论谓,非安立之‘一真法界’系超越言语思虑之绝对境界,乃圣者之根本无分别智所证悟者,称为胜义胜义谛。窥基遂依‘言诠’与‘超言诠’立二谛之别,称为诠旨二谛。四世俗谛中之世间世俗谛是‘唯俗非真’;四胜义谛中之胜义胜义谛是‘唯真非俗’。其他之三世俗谛、三胜义谛本为同一,但由于自真俗两面而观,故有所别。

(六)地论宗之说,慧远(净影寺)于所著大乘义章卷一,判立立性宗、破性宗、破相宗、显实宗等四宗之名,以说明二谛之义有深浅不同。(1)立性宗,系指研究有部教说之毗昙宗。毗昙宗主张事理相对,而以‘事’为世谛,以‘理’为真谛。例如五蕴、十二处、十八界等事彼此隔碍,是为世谛;无常、苦等十六圣谛彼此相通,是为真谛。此宗以事理相对立其教说,故又称因缘宗,属于小乘中之浅说。(2)破性宗,系指成实宗。此宗以‘因缘生之假有’为世谛,以‘无自性之空’为真谛,又称假名宗,属于小乘中之深说。(3)破相宗,系指三论宗。此宗以‘一切诸法妄相之有’为世谛,以‘无相之空’为真谛,又称不真宗,属于大乘中之浅说。(4)显实宗,系指慧远自身所属之地论宗。其要旨可分为依持与缘起二义。自依持之义而言,以妄相之法为能依,乃妄有理无之世谛;以真如为所依,其相虽空,然有实体之存在,故为真谛。自缘起之义而言,真如之自体即为真谛,其依缘起所显出之迷悟世界则为世谛。以此宗辨明真如之体,故称真宗,属于大乘中之深说。

(七)天台宗之说,天台大师智顗于法华玄义卷二下,就化法四教及三种被接,判立‘七种二谛’之说:(1)藏教之二谛,以‘诸法为实生实灭之实有法’为俗谛,以‘灭了此实有法而归于空无之理’为真谛。系指小乘教之说,又称生灭二谛。(2)通教之二谛,以‘诸法为因缘所生之幻有法’为俗谛,以‘既非实有,故即是空’为真谛。系指通于声闻、缘觉、菩萨等三教之说。又称无生二谛。(3)别接通之二谛,以‘诸法为幻有’为俗谛,以‘幻有即空、不空’为真谛。此系别教接于通教所说之二谛,又称含中二谛、单俗复真二谛。(4)圆接通之二谛,以‘诸法为幻有’为俗谛,以‘幻有即空而不空、诸法趣入空而不空’为真谛。此系圆教接于通教所说之二谛,与别接通二谛同称含中二谛。(5)别教之二谛,以‘幻有、幻有即空’为俗谛,以‘不有不空之平等法界’为真谛。此系别受大乘菩萨教说之二谛。又称复俗单中二谛、无量二谛。(6)圆接别之二谛,以‘幻有、幻有即空’为俗谛,以‘不有不空、诸法趣入不有不空’为真谛。此系圆教接于别教所说之二谛。与别教二谛同称复俗单中二谛。(7)圆教之二谛,以‘幻有、幻有即空’为俗谛,以‘诸法趣入有、趣入空、趣入不有不空’为真谛。亦即有空之外,别立中道,有空中三谛隔历,是为俗谛;不偏有空中,三谛相即,圆融无碍,是为真谛。此即天台圆教之二谛,又称无作二谛、和合二谛、不可思议二谛,其真俗二谛,互为一体,圆融不二,其体为中道,此乃历来各家所未论及者。参见本文末之表解。

(八)末法灯明记转用二谛之意义,称佛法为真谛,王法为俗谛。日本净土真宗承袭此说,谓宗教之信仰(安心)面为真谛,世间之道德面为俗谛,此二者具有相依相资之关系。〔菩萨本业璎珞经卷上、瑜伽师地论卷五十五、辩中边论卷中、显扬圣教论卷六、

大乘庄严论卷二、成实论卷二无相品、卷十五见一谛品、杂阿毗昙心论卷十、摩诃止观卷三上、四教义卷一〕

八苦、六苦、三苦各是从什么角度讲苦?

八苦,多半是心苦;六苦,多半是求苦;三苦,乃人生之苦,物生之苦,生而带来,死亦不去。

从大方向来讲,是由‘生’的角度来说苦,无论是人生还是魂‘生’还是动物生,皆一生字,这是连死也不可解脱之苦锁。

故而修心修法两不可误,有心而无法,则事难成;有法而无心,则舍本而求末。

嗯~但不用‘心’三字实可掂量斟酌,无心无法,道成功现,自是无苦,无不苦。

扩展资料:

佛教基本观念之一,表达了佛教对于人的现实存在所作的价值判断。在佛陀原始教义当中,四谛概括了佛教所欲揭示给世人的真理,其中第一条便是关于苦的真理。

苦谛的意思并没宏不是说“生命是痛苦”,而是“知道痛苦”,即是知道自我是不稳定、没有本质的。集谛是痛苦的成因,苦起于无明,即人们不明白自己的本性是没有痛苦的。灭谛是痛苦的止息,即人们的痛苦并非真实存在。道谛是佛陀所开的处方,能让痛苦消失。

苦,意谓著苦难、不满或痛苦。心生不满是因心兜圈子,兜得无始无终,思想连续不断,想过去、想未来,因而有如是烦恼。思想被不满唤起,同时也与不满一模一样,经常重复的感到生活当中缺了什么,总是有些地方不太对、不太够,因此老是想要弥补缺陷、整顿现状,以便多得到一点安乐。

苦可以归为生苦、老苦、病苦、死没铅苦、怨憎会苦、爱别离苦、求不得苦、五蕴盛苦8类。按照佛陀的看法,存在(生存)是有条件性的,依缘的,这就决定了生存的短暂和局限。主观上,人会不断产生实际上无从满足的欲望;客观上,对象是暂时的、无常的,这就决定了不满足和绝望的必然性,这便是本质上的苦。

苦的根源在于无明(无知),由于无明,人的生物本能贪欲便时时萌动,一方面造成现实的痛苦,另一方面又留下恶的潜能,就是业,从而始终将人的生存桎梏在无尽的痛苦循环即轮回之中。摆脱苦,只有证道,即通过宗教修持,获得对人生存在真相的了解(悟)。佛陀的教法枯察好是在教人如何“离苦得乐”。

生苦,老苦,病苦,死苦,爱别离苦,怨憎会苦,求不得苦,五阴炽盛苦。前七苦皆由五阴领受、聚集,故称五阴炽盛苦。其中五阴为“色”、“受”、“想”、“行”、“识”,五阴炽盛实为其余七苦的根源”。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苦

御录宗镜大纲(卷十五)

宋永明延寿 著

清世宗胤禛 辑

问。生死之法是有是无。

答。非有非无。何者。若言是有。一身内外。地水火风。各各性空。未曾聚散。所以无生之生可说为生。无灭之灭可说为灭。

如菴提遮女师子吼了义经云。若能明知地水火风四缘。毕竟未曾自得有所和合。而能随其所宜。有所说者。是为生义。乃至若能明知地水火风。毕竟不自得有所散坏。而能随其所宜。有所说者。是为死义。

若言是无。以染净真如不守自性。不觉随缘起幻生灭。故云法身流转五道。号曰众生。须知生死中道。方离断常。是以生之无生。真性湛然。无生之生。业果宛然。真性湛然。不可执常。业果宛然。不可执断。又复诸佛出世。尚如空华乱生乱灭。况众生颠倒生死。但如妄梦。如狂醉。岂是实耶。无如一切众生。饮无明酒。卧五住地。长劫惛然。孰有醒者。忽得见性之时。如同醉醒。

如经偈云。譬如惛醉人。酒消然后醒。得佛无上体。是我真法身。又若入宗镜中。顿明实性。反观世间生死名相虚诳。犹如儿戏。复似技人。然虽改换千差。一性宛然不动。

问。生死轮廻。不待外缘。既由内识。此即有漏异生生死相续。诸佛菩萨净法相续。为复亦由内识。为复别有净体。

答。净法相续。应知亦然。论云。谓无始来依附本识。有无漏种。由转识等数数熏发。渐渐增胜。乃至究竟得成佛时。转舍本来杂染识种。转得始起清净种识。任持一切功德种子。由本愿力。尽未来际。起诸妙用。相续无穷。由此应知。唯有内识。

所以经云。解无不生。了有不死。若了有空而知尺弊无我。无我令谁生解。本无而不生。不生令谁死。唯持种本识。妙湛真心。体性圆明。寂然常住。处异生位持无漏而常熏。至佛果门续菩提而不断。又。心性本来离生灭相。而有无明。迷自心性。由迷心性离相寂静。故能生起动四相。四相无明和合力故。能令心体生住异灭。

经云。即此法身。为诸烦恼之所飘动。徃来生死。名为众生。起信论明。自性清净心因无明风动。四相流转。唯一梦心。处梦之士。谓为前后。各随智力浅深。分分而觉。大觉之者。知梦四相。唯一净心。无有体性。可辨前后。

故论云。四相俱搭族时。无有自立。生住异灭。一心而转。四相俱有为心所成。离一心外无别自体。故言俱时而有。无有自立者。本来平等同一本觉。

故如般若灯论偈云。生死有际否。佛言。毕竟无。此生死无际。前后不可得。

如般若经云。复次。极勇勐。如涅槃无际。一切法亦无际。何者。生死以涅槃为际。涅槃以生死为际。既不得生死。亦不得涅槃。生死涅槃既不可得。则一切法悉无际。如是但了本觉一心。念念契圆常之道。若逐无明散意。尘尘成生死之轮。得失在人。法无邪正。取舍任己。道绝升沉。但自内观。蹑普门而顿入。唯当正眼。履一道以圆成。

问。动识相与真心性。既非一异。为复可坏不可坏。若不可坏。则为堕常。若可坏。则归断灭。

答。既非一而非是异。即亦可坏而不可坏。

起信论云。一切心识相。即是无明相。与本觉非一非异。非是可坏。非不可坏。如海水与波。非一非异。波因风动。非水性动。若风止时。波动即灭。非水性灭。众生亦尔。自性清净心。因无明风动。起识波浪。如是三事。皆无形相。非一非异。然性净心。是动识本。无明灭时。动识随灭。智性不坏。根本无明灭者。是合风灭。相续即灭者。业识等灭。合动相灭也。智性不坏者。随染本觉神解之性。名为智性。是合湿性不坏。是知。本末相资。方立世间染净之位。应当防制意地。恒顺真如。圆满菩提常乐妙果。

所以阿差未经云。常正其心。不尚馀学。夫心常正直。本自玄虚。道全是心。心全是道。以不达故。随思虑心为外缘所拘。内结所乱。乃令志当归一。不尚馀学。虚明自现。返本之称也。如是开示。可谓把行人手。直至萨婆若海。保不孤然。若信受困让之人。可谓不动尘劳。顿成正觉。

显识经云。大药白佛言。世尊。无形之识。云何假因缘力而生有形。云何有形止因缘内。佛言。大药。如木和合相触生火。此火木中不可得。若除于木亦不得。火因缘和合而生。因缘不具。火即不生。木等之中。寻火色相。虽不可见。然咸见火从木出。如是大药。识假父母因缘和合。生有形身。有形身中求识不得。离有形身亦无有识。大药。如火未出。火相不现。亦无煖触。诸相皆无。如是大药。若未有身。识受想行皆悉不现。大药。如见日轮光明照曜。而诸凡夫不见日体。是黑是白。黄白黄赤。皆不能知。但以照热光明。出没环运。诸作用事。而知有日。识亦如是。以诸作用而知有识。

故云。心能作佛。心作众生。心作天堂。心作地狱。心异则千差竞起。心平则法界坦然。心凡则三毒萦缠。心圣则六通自在。心空则一道清净。心有则万境纵横。如谷应声。语雄而响厉。似镜鉴像。形曲而影凹。以知万行由心。一切在我。内虚外终不实。外细内终不麤。善因终值善缘。恶行难逃恶境。蹈云霞而饮甘露。非他所授。卧烟燄而噉脓血。皆自能为。非天之所生。非地之所出。只在最初一念。致此升沉。欲外安和。但内宁静。心虚境寂。念起法生。水浊波昏。潭清月朗。修行之要。靡出于斯。可谓众妙之门。羣灵之府。升降之本。祸福之原。但正自心。何疑别境。是以离众生罪行福行不动行。终无三界苦乐果报。若离众生见闻觉知。岂有阴处界等境界。

如大般若经云。佛言。若梦若觉。要于见闻觉知法中。有觉慧转。由斯起染或复起净。若无见闻觉知法。无觉慧转。亦无染净。故知梦觉唯识。染净由心。前贤后学之所宗。千经万论之同指。

如愣伽经偈云。众生及瓶等。种种诸形相。内外虽不同。一切从心起。但一念不生。诸缘自断。故云。一念心不生。六根总无过。又云。一心不生。万法无咎。如今厌生患老。随思随造。舍妄除身。业果恒新。若能了生无生。知妄无妄。一念心寂。万虑俱消。如云畏影畏迹。逾走逾极。端坐树阴。迹灭影沉。是知。悟心即休。更无异术。

如祖师云。一切由心。邪正在己。不思一物。即是本心。智者能知。更无别行。

所以本师云。此事唯我能知。

问。一期真妄生死。约事而言还有终始否。

答。第一义中。尚无生死。何有始终。顺世谛门中。随众生见而妄说生死。

如古德云。真妄相循。难穷初后者。释云。若言先妄后真。真则有始。若谓先真后妄。妄由何生。若妄依真起。真亦非真。若妄体即真。妄亦无始。为破始起立无始。言始既不存。终从何立。无终无始。岂有中间。

问。如上所说生死恶业。纔了此心。得一切同时解脱否。

答。实有此理。全在当人。若障薄遮轻。直了直入。缘深机熟。顿悟顿修。如镜净明生。云开月朗。或垢浓习重。观劣心浮。虽信解一心。行门难立。有八重妄想之垢。犹致网稠林。(一自性妄想。二差别妄想。三摄受积聚妄想。四我见妄想。五我所妄想。六有念妄想。七不念妄想。八俱相违妄想)具六种系缚之门。若坚冰胶漆。(一相应缚。二所缘缚。三贪缚。四瞋缚。五见取缚。六戒取缚)若非大力。曷能解分。

又古释智障有其三门。一是智障。所谓分别有无之心。二是体障。谓观非有非无之解。立己能者。故曰体障。三是治想。谓妄识中合如正慧。依此地有其三。初一。四地乃至七地断除。四五六地断除分别取有之心。谓解法慢身净慢等。入七地时断除分别取无之心。八地已上断除体障。前第七地虽除分别有无之心。犹见己心以为能观。如为所观。其所观如不即心。能观之心不即如。心如别故。心外求法。故有功用。法外立心。故有体障。从第七地入八地时。破舍此障。观察如外由来无心。心外无如。如外无心。心不异如。心外无如。如不异心。故能如心。冺同法界。广大不动。以不异故。息外推求。故舍功用。不复如外建立神智。故灭体障。体障灭故。名无障想。第三治想至佛方灭。故入八地。虽无障想而有治想。从八地已上。无生忍体转转寂灭。令彼治想运运自亡。至佛乃穷。故知万境虽空。须得无心契合。不可口虽说空。行在有中。境智相应。能所冥合。方能解缚。随顺无生耳。纔生取着。便成魔业。

如华严经云。佛子。菩萨摩诃萨有十种魔。何等为十。所谓蕴魔。生诸取故。烦恼魔。恒杂染故。业魔。能障碍故。心魔。起高慢故。死魔。舍生处故。天魔。自憍纵故。善根魔。恒执取故。三昧魔。久耽味故。善知识。魔起着心故。菩提法智魔不愿舍离故。是为十。菩萨摩诃萨应作方便。速求远离。疏释云。一蕴魔者。身为道器。体与佛同。岂即是魔。蕴魔之名。特由取着。下九例尔。皆以下句释成魔义。是知以心分别万法皆魔。何但此十。故举菩提法智。以胜况劣。不以心分别。一切皆佛。岂舍魔界求佛界耶。然四魔直就体明。十魔多约执取。十表无尽故。菩提法者。即所证智是能证。能所冥合。故名菩提。若不舍于分别。菩提之见即是魔矣。若入宗镜。分别自亡。既无能证之心。亦无所证之理。

又华严经云。无有少法为智所入。亦无少智而入于法。是以。驾一智箭。破众魔军。挥一慧刀。斩羣疑网。斯乃宗镜之力。馀何言哉。若不悟自心。未达斯旨。虽修智慧。不入圆常。纵练行门。唯增我慢。以未达一际法门故。但生分别。长养无明。

如经云。若分别是声闻法。是缘觉法。是菩萨法。是诸佛法。此名为净。此名不净。此名为道。此名非道。是名菩萨憍慢。若入宗镜。智行俱成。我慢山崩。贪痴水竭。胜负情尽。差别业亡。

如弄珠吟云。消六贼兮铄四魔。摧我山兮竭爱河。龙女灵山亲献佛。贫儿衣里枉蹉跎。

问。五阴一法。即妄即真。既作尘劳生死之门。又成出世菩提之道。今且推妄。生死无从。经云。此阴纔灭。彼阴便生。既唯识无人。前阴灭后阴如何得生。

答。五阴性空非常。相续不断。不常不断。即是正因。

如华严疏云。五蕴相续即是正因。亦名生因。言正因者。是中道义。中道即是佛性。谓现在阴灭。中阴阴生。是现在阴终不变为中阴五阴。故现阴非常。如种生芽。种不至芽。虽不至芽。而能生芽。此现在阴虽不至后。而能生后。则现阴非断。而中阴五阴亦非自生。不从馀来。因现五阴生中阴阴。斯则后阴非无因故。后阴非常。既能续前故。后阴非断。非断非常。是中道义正因性也。

问。夫论心含教法。如何是一心四谛法门。

答。四谛法门。横该竖彻。法无不备。教无不穷。今约台教。一心具无作四谛者。一念心中具十界苦。名为苦谛。具十界惑。名为集谛。苦即涅槃。名为灭谛。惑即菩提。名为道谛。此唯论一心四谛。

又四教四种四谛。藏教生灭四谛。通教无生四谛。别教无量四谛。圆教无作四谛。今但论圆教无作四谛。

止观云。法性与一切法无二无别。凡法尚是。况二乘乎。离凡法更求实相。如避此空。彼处求空。即凡法是实法。不须舍凡向圣。经言。生死即涅槃。一色一香皆是中道。即无作四谛。

又玄义云。以迷理故。菩提是烦恼。名集谛。涅槃是生死。名苦谛。以能解故。烦恼即菩提。名道谛。生死即涅槃。名灭谛。即事而中。无思无念。无谁造作。故名无作。亦名一实谛。一实谛者。无虚妄。无颠倒。常乐我净等。是故名为无作四圣谛。

法华经偈云。更以异方便。助显第一义。又云。惟此一事实。即是无作一实谛也。以真如之性。是自心之实名。一实谛念念圆成。更何所作。名无作四谛。所以八千声闻于法华会上见如来性。如秋收冬藏。更无所作。以达本故。法尔如斯。若未见性人。不可安然拱手。效无作无修。直须水到渠成。自然任运故。又但了一心自然无作。非是彊为。故云阴入皆如。无苦可舍。无明尘劳即是菩提。无集可断。边邪皆中正。无道可修。生死即涅槃。无灭可证。无苦无集故。无世间无道无灭故。无出世间。纯一实相。实相外更无别法。

又文殊道行经云。佛告文殊师利。若见一切诸法无起。即解苦谛。若见一切诸法无住。即能断集。若见一切诸法毕竟涅槃。即能证灭。文殊师利。若见一切诸法无自体。即是修道。

问。一念无明心。鼓动真如海。成十二缘起作生死根由。若了之为佛智海之波澜。昧之作生死河之漩澓。云何成佛智。云何成生死。

答。天真之佛智本有。妄缘之生死体空。虽有二名。但是一义。只谓不了第一义谛。号曰无明。因不了之所盲。成惑业之众苦。了无明之实性。成涅槃之妙心。若迷为惑业。则成三道。(一无明爱取是烦恼道。二行有是业道。三识名色六入触受生老死是苦道)若悟。为三因佛性。(一识名色六入触受生老死七支。是正因佛性。二无明爱取三支是了因佛性。三行有二支。是缘因佛性)如是等义。差别不同。唯是一心迷成多种。虽成多种不离一心。

华严经云。佛子。此菩萨摩诃萨复作是念。三界所有。唯是一心。如来于此分别演说十二有支。皆依一心如是而立。何以故。随事贪欲与心共生。心是识。事是行。于行迷惑是无明。与无明及心共生是名色。名色增长是六处。六处三分合为触。触共生是受。受无厌足是爱。爱摄不舍是取。彼诸有支生是有。有所起名生。生熟为老。老坏为死。

大集经云。十二因缘。一人一念悉皆具足。但随一境一念起处。无不具足。且如眼见色。不了名无明。生爱恶名行。是中心意名识。色共识行即名色。六处生贪名六入。色与眼作对名触。领纳名受。于色缠绵名爱。想色相名取。念色心起名有。心生名生。心灭名死。乃至意思法亦复如是。一日一夜。凡起几念。念念织几十二因缘。成六趣无穷之生死。是以生死无体。全是如来藏第一义心。迷悟升沉。了不可得。内外诸法。皆具因缘。

如稻秆经云。尔时弥勒语舍利弗言。世尊常说见十二因缘即是见法。见法即是见佛。乃至有因有缘。是名因缘法。此是佛略说因缘相。以此因能生是果。如来出世。因缘生法。如来不出世。亦因缘生法。性相常住。无诸烦恼。究竟如实。非不如实。是真实法。离颠倒法。复次。十二因缘法从二种生。云何为二。一者因。二者果。因缘生法复有二种。有内因缘。有外因缘。外因缘法从何而生。如似种子能生于芽。从芽生叶。从叶生节。从节生茎。从茎生穗。从穗生华。从华生实。无种子故无芽。乃至无有华实。有种子故芽生。乃至有华。故果生而种子不作念。我能生芽。芽亦不作念。我从种子生。乃至华亦不作念。我能生实。实亦不作念。我从华生。而实种子能生于芽。如是名为外因生法。

云何名外缘生法。所谓地水火风空时。地种坚持。水种湿润。火种成熟。风种发起。空种不作障碍。又假于时。节气和变。如是六缘具足便生。若六缘不具。物则不生。地水火风空时。六缘调和。不增减故。物则得生。地亦不言我能持。水亦不言我能润。火亦不言我能熟。风亦不言我能发起。空亦不言我能不作障碍。时亦不言我能令生。种亦不言我从六缘而得生芽。芽亦不言我从尔数缘生。虽不作念从尔数缘生。而实从众缘和合得生。芽亦不从自生。亦不从他生。亦不从自他合生。亦不从自在天生。亦不从时方生。亦不从本性生。亦不从无因生。是名生法次第。如是外缘生法。以五事故。当知不断亦非常。亦不从此至彼。如芽种少。果则众多。相似相续。不生异物。云何不断。从种芽根茎。次第相续故不断。云何非常。芽茎华果各自别。故非常。亦不种灭而后芽生。亦非不灭而芽便生。而因缘法芽起种谢。次第生故非常。种芽各各相异。故不此至彼。种少果多故当知不一。是名种少果多。如种不生异果。故名相似相续。以此五种外缘。诸法得生。内因缘法从二种生。云何为因。从无明乃至老死。无明灭则行灭。乃至生灭。故则老死灭。因无明故有行。乃至因有生故则有老死。无明不言我能生行。行亦不言我从无明生。乃至老死亦不言我从无明生。而实有无明则有行。有生则有老死。是名内因次第生法。

云何名内缘生法。所谓六界。地界水界火界风界空界识界。何谓为地。能坚持者名为地界。何谓为水。能润渍者名为水界。何谓为火。能成熟者名为火界。何谓为风。能出入息者名为风界。何谓为空。能无障碍者名为空界。何谓为识。四阴五识亦言为名亦名为识。如是众法和合。名为身。有漏心名为识。如是四阴为五情根。名为色。如是等六缘名为身。若六缘具足无损减者。则便成身。是缘若减。身则不成。地亦不念我能坚持。水亦不念我能湿润。火亦不念我能成熟。风亦不念我能出入息。空亦不念我能无障碍。识亦不念我能生长。身亦不念我从尔数缘生。若无此六缘。身亦不生。地亦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命。非男非女。亦非非男非非女。非此非彼。水火风乃至识等。亦皆无我无众生无寿命。乃至亦非此非彼。云何名无明。无明者于六界中生一想。聚想。常想。不动想。不坏想。内生乐想。众生想。寿命想。人想。我想。我所想。生如是种种众多想。是名无明。如是五情中。生贪欲瞋恚想。行亦如是。随着一切假名法。名为识。四阴为名。色阴为色。是名色。名色增长生六入。六入增长生触。触增长生受。受增长生爱。爱增长生取。取增长生有。有增长故。能生后阴为生。生增长变名为老。受阴败坏故名为死。能生嫉热故名忧悲苦恼。五情违害名为身苦。意不和适名为心苦。乃至如月丽天。去地四万二千由旬。水流在下。月耀于上。玄像虽一。影现众水。月体不降。水质不升。如是舍利弗。众生不从此世至于后世。不从后世复至于此。然有业果因缘。报应不可损减。是以如月不动。影现众流。类识不行。身分六趣。虽无作者。业果宛然。但逐缘生。不乖法尔。

又有德女所问大乘经云。尔时有德婆罗门女白佛言。世尊。所言无明为内有耶。为外有耶。佛言。不也。有德女言。世尊。若于内外无有无明。云何得有无明缘行。复次世尊。有他世法而来至于今世得否。佛言不也。有德女复白佛言。世尊。无明行相是实有耶。佛言不也。无明自性从于虚妄分别而生。非真实生。从颠倒生。非如理生。有德女复白佛言。世尊。若如是者。则无无明。云何得有诸行。生起于生死中。受诸苦报。世尊。如树无根。则无枝叶。华果等物。如是无明无自性故。行等生起。定不可得。佛言。有德女。一切诸法皆毕竟空。凡愚迷倒。不闻空义。设得闻之。无智不了。由此具造种种诸业。既有众业。诸有则生。于诸有中备受众苦。第一义谛无有诸业。亦无诸有。而从业生。及以种种众苦恼事。有德女。如来应正等觉。随顺世间。广为众生演说诸法。欲令悟解第一义故。有德女。第一义者。亦随世间而立名字。何以故。实义之中。能觉所觉一切皆悉不可得故。有德女。譬如诸佛。化作于人。此所化人。复更化作种种诸物。其所化人虚诳不实。所化之物亦无实事。此亦如是。所造诸业虚诳不实。从业有生亦无实事。是以但了唯心之旨。自然万法常虚。随有见闻。悉顺无生之道。凡关动作。皆归无得之门。

问。三界初因。四生元始。莫穷本末。罔辨根由。最初起处。如何指南。

答。欲知有情身土真实端由。无先我心。更无馀法。

首愣严经云。富楼那而白佛言。世尊。若复世间一切根尘阴处界等。皆如来藏清净本然。云何忽生山河大地诸有为相。次第迁流。终而复始。又疑云。若此妙觉本妙觉明。与如来心不增不减。无状忽生山河大地诸有为相。如来今得妙空明觉。山河大地有为习漏何当复生。佛言。富楼那。如汝所言。清净本然云何忽生山河大地。汝常不闻如来宣说性觉妙明。本觉明妙。富楼那言。唯然世尊。我常闻佛宣说斯义。佛言。汝称觉明。为复性明。称名为觉。为觉不明称为明觉。富楼那言。若此不明名为觉者。则无所明。佛言。若无所明。则无明觉。有所非觉。无所非明。无明又非觉湛明性。性觉必明。妄为明觉。觉非所明。因明立所。所既妄立。生汝妄能。无同异中炽然成异。异彼所异。因异立同。同异发明。因此复立无同无异。如是扰乱相待生劳。劳久发尘。自相浑浊。由是引起尘劳烦恼。起为世界。静成虚空。虚空为同。世界为异。彼无同异。真有为法。

释曰。此二觉义。幽旨难明。若欲指陈。须分皂白。大约经论有二种觉。一性觉。二本觉。又有二种般若。一本觉般若。二始觉般若。又有二种心。一自性清净心。二离垢清净心。又有二种真如。一在缠真如。二出缠真。如此四种。名随义异。体即常同。今一切众生只具性觉。清净本觉。自性清净心。在缠真如。等于清净本然中。妄忽生于山河大地。以在缠未离障故。未得出缠真如等。若十方诸佛。二觉俱圆。已具出缠真如等。无有妄想尘劳。永合清净本然。则不更生山河大地诸有为相等。如金出矿。终不染于尘泥。似木成灰。岂有再生枝叶。将此二觉。已豁疑情。性觉妙明者。是自性清净心。即如来藏性。在缠真如等。本性清净。不为烦恼所染。名性觉。

经云。佛告阿难及诸大众。汝等当知。有漏世界十二类生。本觉妙明。觉圆心体与十方佛无二无别。由汝妄想。迷理为咎。痴爱发生。生发徧迷。故有空性。化迷不息有世界生。则此十方微尘国土。非无漏者。皆是迷顽妄想安立。当知虚空生汝心内。犹如片云点太清里。况诸世界在虚空耶。汝等一人发真归元。此十方虚空皆悉消殒。云何空中所有国土而不振裂。以此文证。即知凡圣本同此妙明之觉。本觉明妙者。出缠真如等。从无分别智。觉尽无始妄念。名究竟觉。始觉即本觉。悟本之觉得本觉名。

论云。于真如门。名为性觉。于生灭门。名为本觉。由迷此性觉而有妄念。妄念若尽而立本觉。以性觉不从能所而生。非假修证而起。本自妙而常明。故云性觉妙明。以始觉般若明性觉之妙。故云本觉明妙。又真如之性。性自了故。则性觉妙明。始觉之智。了本性故。则本觉明妙。

又摩诃衍论。有四种觉。一清净本觉。二染净本觉。三清净始觉。四染净始觉。若论本始明昧之事。皆依染净之觉得名。若清净觉原。愚智俱绝。非迷悟之所得。岂文义之能诠。经中佛常说真如为迷悟依故。如万像依虚空。虚空无所依。所以满慈领言。我常闻佛宣说斯义。此二觉义。亦同起信论所立。一心分真如生灭二门。以本性清净是性觉义。但以性中本觉。如木中火性。未具因缘。有而无用。非是悟已。而更起迷。悟时始立本觉之号。悟本觉已。更不复迷。诸佛重为凡夫。无有是处。佛问。汝称觉明。为复觉性自明。名为觉明。为复觉体不明。能觉于明。富楼那意。必有所明当情。为其所觉。若无所觉之明。则无觉明之号。但可称觉而无所明。故云则无所明。佛意。性觉体性自明。不因能觉所明。方称觉明。起信论云。真如自体有大智慧光明义。徧照法界义等。只缘迷一法界。彊分能所。故成于妄。若要因所明方称觉明者。此乃因他而立。非自性觉。故云有所非觉。如缘尘分别而有妄心。离尘则无有体。不可将断灭之心。以为本来真觉。故若以无体之法为究竟者。故经云。法身则同龟毛兔角。其谁修证无生法忍。又释。若以不明名为觉者。则无所明者。故知觉体本无明相。佛证真际。实不见明。若见于明。即是所明。既立所明。便有能觉。但除能所之明。方称妙明。此妙之明。是不明之明。不同所明。因明起照。

故般若无知论云。难曰。圣智之无。惑智之无。俱无生灭。何以异之耶。

答曰。圣智之无者。无知。惑智之无者。知无。其无虽同。所以无者异也。何者。夫圣心虚静。无知可无。可曰无知。非谓知无。惑智有知。故有知可无。可谓知无。非曰无知也。故云。般若无知。无所不知。无知者。无能所之知。无不知者。真如自性有徧照法界义。又圣人唯有无心之心。无见之见。非同凡夫有心有见。皆是分别能所相生故。

涅槃经云。不可见。了了见。

华严经颂云。无见即是见。能见一切法。于法若有见。此则无所见。又云。菩萨悉见诸法而无所见。普知一切而无所知。则般若无知。无所不知矣。但不落有无之知。能所之见。非是都无知见矣。诸佛皆具五眼三智。四辩六通。三谛理圆。一心具足。若不见空与不空。非空非不空。方与实相相应耳。

故愣伽经云。一一相相应。远离诸见过者。若于诸相。常与实相相应。自然远离诸过。会第一义。清净真心。朗然明彻而无念着。即事即如。唯心直进。即诸佛所知。唯实相矣。离此立见。皆成诸过。无所非明者。若能觉之体。要因所明者。若无所觉之明。则能觉之体便非是明。故云。无所非明。故知觉之与明。互相假立。本无自体。岂成自性圆明之觉。无明又非觉湛明性者。显妄觉体。无湛明之用。若言但觉于明。何须觉体自明者。则自性非明。便无觉湛之用。故云。无明又非觉湛明性。性觉必明。妄为明觉者。释妄觉托真之相也。何以得知。妄觉初起有觉明。只缘性觉必有真明。所以妄觉托此性明而起影明之觉。执影像之明。起攀缘之觉。迷真认影。见相二分。自此而生觉明之号。觉非所明。因明立所者。夫一真之觉。体性虽明。不分能所。故觉非所明。由影明起觉。能所斯分。故云因明立所。所既妄立。生汝妄能。无同异中炽然成异者。此则元因觉明起照生所。所立照性遂亡。则是识精元明。能生诸缘。缘所遗者。乃是但随能缘之相。覆真唯识性。一向能所相生。如风动水波浪相续。澄湛之性隐而不现。从此迷妄生虚空之性。复因虚空成立世界之形。于真空一心毕竟无同异中。炽然建立成诸法究竟之异。皆因情想扰乱劳发世间之尘。迷妄昏沉引起虚空之界。分世界差别为异。立虚空清净为同。于分别识中又立无同无异。皆是有为之法。尽成生灭之缘。未洞本原。终为戏论。

御录宗镜大纲卷十五

无无明亦无无明尽,乃至无老死,亦无老死尽,无苦集灭道,无智亦无得,以无所得故。是什么意思?

接下来,《心经》又说:

无无明,亦无无明尽,乃至无老死,亦无老死尽。

这是度缘觉的。缘觉是从十二因缘上悟道,这段文是破缘觉所执著的十二因缘法。十二因缘法也属于五蕴总法的范围,五蕴既空,十二因缘法也根本不能著实。天台宗所分的藏、通、别、圆四教中,藏教的中乘圣人就是缘觉,大乘是佛菩萨,小乘是声闻(即罗汉)。佛在世的时候,为缘觉乘开示了十二因缘法。缘觉圣人看见花开花落,就悟道了。因为花不常好、月不常圆、人不长寿,都短暂得很,好不了多久,所以都不可得。他们就是从因缘所生法而觉悟的,故称为缘觉。但是他们只能了分段生死,还不能了变易生死,还没有到佛的境界。佛说般若经,其中包括这部《心经》,就是度中、小乘圣人回小向大的。佛广说般若空慧之理,为他们开示,过去所讲的十二因缘法,都是真空所显,都不能执为实有。若执为实有,就是法执,就不能了变易生死,就不能成佛。不能住一切相,一切皆不可得。从而,荡其执情,使他们彻悟,以证到佛果。

前面我们曾讲到,上根利智的凡夫,一旦了悟到诸法空相,当下就可成佛。心无所住,真心就常明。心一有所住,就利令智昏了,这叫做‘情生智隔’。情见、爱著一生起,智慧就被遮盖、被隔断了,总不得自在。因为心被物境所迷,执了相,有所贪著,从而患得患失、烦恼多端。所谓不自在者,皆因心为物转之故。渣册迟我们现在明白了诸法空相,前面已讲过,空相的‘相’作‘义’讲,即诸法皆空之义。所有一切相都是幻相、都是假相,仅一时之用而已,都不可得,所以不要执著它。心里面一点也不系念它、一点也不住著它,用物而不为物所用、转物而不为物所转,那就会在一切事缘上得大自在。真成道者,就是饥来吃饭、困来打眠,一点事都没有。

从前,有位古德开示众人。他说:穿衣吃饭就是了,举心动念就不是了。有人问:穿衣、吃饭,哪一个不会?可为什么都不能了呢?这是因为凡夫穿衣,总要百般的挑剔,或是衣料不满意,或是花色不美,或是款式不好等等,心生种种烦恼。吃饭呢?也是这样,百般地挑剔,喜欢这个、厌憎那个,总为物缘所缠绕,心总不得自在,故名众生。这就叫做‘情生智隔’。反过来,‘智生情隔’就好了。我们有般若大智慧,知道一切诸法都不可得,心不系念,随缘接物,不贪取、不做作,哪还有什么念呢?我们若真能随缘,今天缘来了,当上我们就上;明天缘尽了,当下我们就下,心里面一点也不去盘算计较,不是上了就喜、下了则忧,那就得大自在了,就得真实受用了。

学佛最要紧的是在事上的运用。如果只是烧香拜佛,求佛赐给我们什么东西,那就不是真正信佛,而是被神佛所困扰了。信佛就是要信我们的自性佛和过去的古佛一样,没有两样,就会放下一切,求我们自己。因为我们晓得一切作为都是佛性的作用,那么,我们就要利用这个佛性,获得在事上的运用。无论是待人接物,还是做任何事,都尽管做,而不著相。我们工作时,尽我一技之能,为众生服务,利益众生,一点也不著相,成功了不喜,失败了不忧。因为我们已尽己之能了,而不是马马虎虎、敷衍了事。同时,因为自己没有私心,尽己之能为众人做事,所以在处理家庭中或社会上一切事情时,都会恰到好处。只有这样在事上运用,才是真正学佛,才得真实受用,才能得大自在。

现在,社会上很多人认为学佛是迷信,其实他们自己才是迷信。因为他们迷恋世间的色相。明明世间诸法都是空相,了不姿虚可得,但他们却认为是真的可得,所以无止境地追求,从而造业受报。所以说,是他们自己实实在在地迷。另外,我们也要看到,确实有些佛教徒是迷信的人,因为他们不明白佛教的真谛所在,而是在那里烧香拜佛求佛,求人天福报,心外求法,迷真认假,执妄为真,所以说他们是迷信的人。真正学佛的修行人,不是求佛,而是求自己,不断地打扫清除自己的习气。因为我们有执著色相的习气在,所以一碰到事缘就会著相。我们要时时刻刻地和自己作斗争,革自己的命。因此之故,我们不是迷信,而是真正的智信。

一旦凡夫明白了诸法空相,当下就可成佛,何况中乘圣人呢!中乘圣人能明白十二因缘法根本不可得,他也就成佛了。缘觉,顾名思义,是由观察因缘而觉悟的。因缘有助缘和攀缘之分。助缘是帮助之缘,攀缘是攀附之缘。助缘是说,我们人本来不迷糊,但偏偏有了这个缘,而助成了自迷。这是哪些缘呢?就是无明缘行、行缘识、识缘名色、名色缘六入、六入缘触、触缘受、受缘爱、爱缘取、取缘有、有缘生、生缘如李老死。这十二因缘就成为十二种助缘,帮助人入迷、入昏昧。它包括了过去、现在、未来三世的起惑、造业、受生等一系列因果,周而复始,以至于无穷。下面我们就把这十二因缘一个个地讲一下:

无明,就是我们平常人所说的糊涂、不明真理。由糊涂之助缘,就有妄行了,无明是帮助我们妄行的。我们之所以妄行,皆因无明之故,所以谓之无明缘行。无明并不是有个实在的东西,它是妄觉、是迷惑、是贪嗔痴等等烦恼。我们怎么样打破它呢?只要一觉悟,无明就破了。若不明真理,就有了妄行,此即‘无明缘行’。

行,就是妄行,就是造作诸业。又因有妄行之助缘,就有所辨识,即分别、识别。这个东西好,则喜欢,就要得到;那个东西坏,则厌恶,就不要它。因妄行的帮助,使我们生起分别的妄识,所以谓之‘行缘识。’

识,即分别、辨别、识别之心,是糊涂的认识、错误的认识。我们过去世因为糊涂,不明真理,而有妄行。有行就造业,造业就受报。中阴身投胎的时候,是根据过去世所造的业,经过识别,选择有缘的父母而投胎。有何种业识就生成何种胞胎,故谓之‘识缘名色’。中阴身的归宿,均是随过去所造的业,由业缘所支配。你过去做的好事多、善业多,就会见到光明之地,遇到环境条件好的有缘父母。反之,因恶业的缘故,则只能见到昏暗不好的地方,而投胎到穷苦之家,甚至三恶道中。若一个人恶业做得多,他的中阴身见不到光明之地,所见到的都是种种可怖之境。譬如:下冰雹打他、夜叉追他、虎狼要吃他等等,吓得他慌不择路,以致躲进坏的地方,投到条件恶劣、穷苦潦倒的人家。另外,因为恶业多、业障深、心性昏暗之故,他只能看到幽暗、昏昧的光,即三恶道光。他认为这些暗光和他的心相应,就跑到那里,投到三恶道里去了。我们要了分段生死,就要在修行的时候,见一切境心不动,不为境所摄引,不生爱惑。功夫真正做到有把握了,纵然到了中阴境界,见一切境,你心也不动了。就是见到男女同房交媾,你心也不动,那你就不会投胎了。人之所以投人胎,就是因为他在中阴身时,见到了有缘父母而心动了,作为第三者加入到同房的父母当中去了。当男人射精时,就将其冲到女人的子宫里面去,这就是投胎、住胎,住进去了。

名色又是什么呢?就是初入胎中,刚到了子宫里面,这时只具色蕴,而受想行识四蕴尚徒有虚名。这个名色是什么东西呢?是一胞脓浆,像疮里面的脓一样,这是男女精卵汇合在一起而成的,无以名之,则叫做‘名色’。借这个名色之助缘,渐渐长出胎形,六根也渐渐长成了,谓之‘名色缘六入’。人死后作七,就是因为中阴身七天一个生死,七天一个变化。投胎后也是七天一个变化:最初像一团浆,慢慢像一个脓疮,慢慢长成一个胞,慢慢长成胎形,慢慢长出头、四肢,但六根未具,慢慢长出眼、耳、鼻、舌等等六根,慢慢长出毛发、指甲……。

六入,指的是什么呢?就是见、闻、嗅、尝、觉、知六种心性。在胎胞里,人的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都已长成,能起见、闻、嗅、尝、觉、知诸种作用。根对境时,则会有这六种性能,这就是六入。又由于六入之助缘而成‘触’。

触,是什么意思呢?是六根接触六尘的意思。怀胎圆满了,要下生出胎了,胎儿初生面世,开始与外界环境接触了。名色、六入是在胎胞里,而‘触’是出胎了,母胎和外界环境的温度相差很多,所以婴儿刚出胎时,和外界空气一接触,全身就感到像针戳一样难受,其痛苦犹如活马剥皮,所以出生的胎儿没有一个是笑的,都是哭著来到这个世上。我们常说生、老、病、死苦,生的确是苦,胎儿硬是从母亲的盆骨间(像两座大山)被挤出来,不仅婴儿苦,母亲也是痛得死去活来,有时遇到胎位不正、难产或大出血,还有生命的危险。但是,人就是这样一种贱骨头,这个痛苦他能忍,痛苦过后就忘掉了,要他离开这个世界,他还恋恋不舍,还觉得惬意快乐,所以这个娑婆世界以‘堪忍’而得名。由于与外界环境接触,则会生起苦、乐等感受,所以叫做‘触缘受’。

受,就是领纳、领受、接受的意思。小儿一开智慧,就有受。如:眼受色、耳受声、鼻受香、舌受味、身受触、意受法。由于六根对六尘,则会生起色、声、香、味等等感受。从业识投胎以来,识、名色、六入、触、受则是感过去世无明、行所造的因,而于现在世所得的五种苦果。由此受而贪爱,所以谓之‘受缘爱’。

爱,是对境产生爱欲之意。心起了贪爱,就一定要想法得到手,取为己有,即‘爱缘取’。前面我们说了,缘是帮助之意,那么,爱就帮助你把所爱之物取到手。

取,是追求、造作。既然有求取,则有得。因有得之故,所以谓之‘取缘有’。因为你要得到手,你这个求取之心就会帮助你把它得到而拥有之。

有,即业已形成。‘有’是求取而得,因为求取之故,则造作成业。譬如:打乒乓球、排球,要想拿到奖牌、创出好成绩,平常不进行刻苦训练,诸如体能基本训练、大运动量训练、超负荷训练、战时训练等等,怎会具有高超的技能水平、坚强的毅力、良好的心理素质呢?我们修行,若有所求也是造业。做任何事情都是造业,只是业有善恶不同而已。这里我们要强调,有求、有所得,皆是世间的事。我们学佛,若有所求、有所得,那就坏了。有所得,就不是成佛,而是成魔了。《心经》云:‘以无所得故’,要一丝不挂、一尘不染,才能成佛。凡夫俗子执妄为真,执著假相,认为实有,则要有所得。因为有求、有所得之故,就会造业受报。所以,爱、取、有,是人现在世所造的三种因。你现在造业就是造因,将来就要受果。业果不亡,必缘来世之生,受未来的生死苦果。因为有所得之故,必然生死流转,生死就不能了。所以,‘有’就是有生死,叫做‘有缘生’。

生,是受现在世所造的因,而感得未来世的五蕴身。有生则一定有老死,这是相对的、辩证的,所以叫做‘生缘老死’。

老死,是未来世之身又要渐渐老了、死了。人老了,不免忧苦悲恼。人到死的时候,家属哭哭啼啼,舍不得亲人离去。要死的人也是哭哭啼啼,舍不得离开亲人家属,舍不得丢掉自己所拥有的一切,舍不得离开这个娑婆世界。人老将死,生离死别,谁不忧悲苦恼呢?因为我们执著很深,不甘心马上就死去,都希望多活些时间,所以说人是愚痴的啊!人们不知道自己的佛性并不是随著人的生死而生灭。就是说,这个佛性并不是由于小毛头出生了才有,也不因为人死了,灵识就没有了。人死了,只不过是这具皮囊坏了,就像房子坏了,要搬个家、另换间房子一样。所以,不要执著这个身体是真的,以至于贪恋这个世界,不肯离去。尤其是往生西方极乐世界的人,更要坦坦然然、欢欢喜喜地去。这个娑婆世界是五浊恶世,是令人痛苦烦恼的地方,而西方极乐世界是最快乐的光明世界。离开痛苦烦恼之地而到快乐光明的地方,又何乐而不为呢?所以,真修行人,他的妄念是比较轻的,他是不怕死的。再说,人死时是痛苦万般的。因为这时四大要分散了。地大分散时,就像一座大山压在身上一样沉重;水大分散时,就像整个身体浸在水里一样,潮湿寒冷;火大分散时,就像火烧一样,身体热得难受极了;风大分散时,就像大风吹卷山上的泥土,一层一层地削掉,这叫做‘风刀解体’,这种痛苦最厉害。最后一口气不来,风大分散完了,呼吸不来了,这时就像生龟脱壳一样,痛苦凄楚,无以复加。所以,每个临死的人,都是呻吟哀嚎、痛苦万端的。

佛说的十二因缘法,又名缘觉法十二支,揭示了一切众生在六道轮回中,生而死、死而生,无始无终地生灭流转、轮回不息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遵循著因果规律。以生命而言,有过去、现在、未来三世。三世可以说是个长时间,缩短来看,一世中的过去、现在、未来,乃至昨日、今日、明日……,无不遵循这个因果规律。结合因果关系来看,由过去的‘无明、行’之二因,则有现在‘识、名色、六入、触、受’的五果;由现在的‘爱、取、有’三因,故有未来的‘生、老死’二果。即,由过去造作的因,形成现在所受的果;由现在造作的因,又将形成未来的果。因因果果、果果因因,自作自受。因缘十二支又可归纳为惑、业、苦三道:无明,爱、取为三烦恼,烦恼即是惑道;行、有两支属业道;识、名色、六入、触、受、生、老死七支是苦道。由起惑而造业,有业则感苦果。在受苦期间又起惑,起惑又造业,造业又受苦。未来更有未来,周而复始,生生死死,在六道轮回中转来转去永无穷尽。如果不发心修行,则永远在这错综复杂的惑、业、苦中,因因果果、无始无终的生命之流中轮转不息,而不得解脱。上述的十二因缘相互配合,环节相续,称为‘顺观流转门’。

佛说十二因缘法,又告诉我们,生死轮转的最主要由来就是无明。刚才我们顺观这十二因缘,知道了一切众生都是依此十二因缘而在六道中轮转不息,故名‘顺观流转门’。但只知流转,而不晓得解脱的办法,还是没有用的。这就需要逆观此因缘法十二支,谓之‘逆观还灭门’。缘觉乘人逆观十二因缘,明白了生死的根源是无明之故。于是就发修道离苦之心,修十二因缘法,从而证得辟支佛果,即缘觉果,因而了了分段生死,了脱了六道轮回的生死流转。无明是糊涂、是烦恼,先要把它断掉。无明灭了,则行灭,即不妄行了。行灭,则识灭,分别心也就没有了。没有妄行,则不造业,就不受果了,就不会动心识别有缘的父母来投胎了,如此则名色灭。既然没投胎,又怎能长出六根呢?所以六入灭。六入灭则触灭,无有胎儿出生,则谈不上触尘了。触灭则受灭,既然没有这个肉身,何以受之?不受一切受,即正受、正定。不受就没有爱了。没有爱憎,也就没有取舍了,即爱灭、取灭。不取则不会得,所以‘取’灭则‘有’灭,无爱、取,则不作有漏业,即不会造业受报,不投来世胎,那么,‘生’就灭了。无生则无老死,没有生,怎么谈得上老死呢?从而忧悲苦恼、生离死别也就没有了。由此可知,无明灭了,则行等十一支俱灭。无惑则无业,无业则无苦。缘觉乘人修此十二因缘法,破除无明,证得辟支佛果,从而了脱分段生死。

《心经》云‘是诸法空相’,十二因缘法也是无始以来幻化所显,性空本无。我们前面已经讲了,无明并不是一个具体的东西,无明当体是空,不是真有。既然没有,又怎么破呢?实际上无明无可破,一觉便了,所以‘无无明’,即没有一个实实在在的无明等你去破,无明当体即空,不要当成真有,只要一觉,无明就没有了。既然没有无明,那何须谈将其破尽呢?没有无明,则没有破,又有什么‘破尽’可言呢?所以‘亦无无明尽’,就连‘破尽无明’也没有了。下面‘乃至’两个字是超越、省略之词,与前面的‘乃至无意识界’相同。从无明到老死有十二支因缘,把中间的十支省略掉了,超越过去,其十支亦复如是。‘无老死、亦无老死尽’,诸法空相,根本没有老死。既然没有老死,又有什么‘尽’可言呢?这样,就把十二因缘法的‘顺观流转门’和‘逆观还灭门’都破了,一切都不可得。

《心经》是大乘法门,‘无无明,亦无无明尽,乃至无老死,亦无老死尽。’就是要破缘觉乘的法执,指出他们所修持的十二因缘法都是空的,是根本没有的,了不可得,从而教他们回小向大。诸法皆空,佛法不可得,心性不可著,一切都不可得。正像《金刚经》所说:‘知我说法,如筏喻者’。法是一个渡河的船、木排。我们渡过生死苦海要上岸了,就不能舍不得离开渡船,所以说‘知我说法,如筏喻者。法尚应舍,何况非法?’连修道成佛的法都要舍,更何况世间的一切空相、虚幻之法,更要舍了。

同时,我们还要知道,成佛并不一定非要经过中乘的辟支佛、或者小乘的罗汉。我们凡夫只要了悟,诸法空相皆不可得,一切都是我的心性所显现,都是真性的作用。确认宇宙万有均是空相,不可执取,从而不著相,不取法,心性也不著,真心、真性也不可得,那么,你当下便成佛了。所谓成佛者,就是一点也不著相,随缘起用,饥来吃饭、寒来穿衣、困来睡觉,没有一点欲望心、没有一点求取心,处处都是方便别人、利益群生,而不为自己著想。这就是随缘受用,这就自在了。这样自在就是佛。并不是发什么神通,变化多端,神变、神用现前才是佛。我们要无所住著,一切随缘。倘若我们果真能一法不著,心果真是这样空,那么,你不要神通,神通就来找你了。虽然你得了神通,却又不著神通,就像平常人一样。只有这样一法不立,才是真正的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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