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诽谤正法(什么叫做诽谤正法)

做什么样的事情算诽谤正法
诽谤罪(刑法第246条),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
(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如果散布虚假的事实,但并不可能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或无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则不构成诽谤罪。
(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没有特定的对象,不可能贬损某人的人格、名誉,就不能以诽谤罪论处。
(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什么是诽谤罪
诽谤罪是指行为人故意捏造事实损害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情节严重一般指行为人动机卑鄙,行为恶劣、影响很坏,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或自杀等严重后果等情形。
诽谤罪立案标准有哪些?什么样的行为能被称作诽谤罪?
一,诽谤罪的立案标准是:
1、根据刑法第246条的规定,涉嫌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应予立案。
2、侮辱罪是情节犯,行为人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构成犯罪,予以立案追究。
二,满足下列条件的行为即构成诽谤罪:
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
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
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
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
拓展资料
诽谤罪怎么量刑
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犯本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这里所谓“告诉的才处理”,是指犯诽谤罪,被害人告发的,法院才受理,否则不受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例如,因诽谤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引起当地群众公愤的;诽谤外国人影响国际关系的,等等,如果受害人不告诉或不能告诉,人民检察院应提起公诉。
何为谤法?
【谤佛】
⒈指为妨害释尊弘教所做之诽谤事迹。最有名者为提婆达多,彼原系佛陀之堂弟,后出家为佛弟子;至晚年,欲排挤佛而自代之,并破坏佛弟子之和合,以延揽入己门下,然其企图未果,而身堕地狱。
⒉泛指毁谤佛法。《景德传灯录》:‘师却问曰:“大德说何法度人?”曰:“讲金刚般若经。”(中略)师曰:“此经是阿谁说?”僧抗声曰:“禅师相弄,岂不知是佛说耶?”师曰:“若言如来有所说法,则为谤佛,是人不解我所说义;若言此经不是佛说,则是谤经,请大德说看。”无对。’
唯除五逆。诽谤正法,什么意思?看下面还有一些问题
在阿弥陀佛的48大愿中,第18愿是本愿,其中的确有“唯除五逆诽谤正法”,这就是说,阿弥陀佛在他的本愿中并没有说我也有义务将五逆诽谤正法的人接引到极乐净土。但是在观无量寿经中的下品下生中又说到,五逆诽谤正法的人临终十称也可往生极乐世界,所以做过五逆之罪和诽谤正法的事也不是不能不能往生西方极乐世界,但前提是临终十称,也要念佛。
这并不矛盾。第18愿只是讲了自己并没有义务将五逆诽谤正法的人带到极乐世界,但佛终究是佛,他是大慈大悲的人,所以他又不能坐视五逆诽谤正法的人不顾,所以还是给这些恶人开了方便之们。这就好像一个父亲吓自己的小孩:“你再不听话就不给你饭吃”,目的是要小孩听话,但如果小孩不听话,难道真的不给小孩饭吃吗?
所以应当体会阿弥陀佛的苦心,阿弥陀佛的心真的是太慈悲了。千万不要钻空子,以为平时可以五逆诽谤正法,到临终十称也可往生极乐世界。要知道临终十称并非容易之事,大多数人在临终时是昏迷不醒的,所以应当平时不作恶,平时多念佛,往生才有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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